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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仲裁员信息?查询途径及最新联系方式有哪些?

要获取仲裁员信息,需根据仲裁类型(国内仲裁、国际仲裁、特定领域仲裁)及具体需求,通过不同渠道和步骤进行查询,以下是详细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涵盖仲裁员选任前的信息搜集、资质核验及后续沟通等全流程。

明确仲裁类型及管辖机构

不同仲裁机构的信息公开程度和查询方式存在差异,首先需确定仲裁类型:

  • 国内仲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机构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等,各地仲裁委员会(如广州仲裁委、深圳国际仲裁院)也有独立信息平台。
  • 国际仲裁:涉及跨境争议时,可能选择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ICC、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或临时仲裁(需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等)。
  • 特定领域仲裁:如海事仲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知识产权仲裁(各仲裁委员会下设的知识产权仲裁院)等,机构会发布特定领域的仲裁员名录。

通过仲裁机构官方渠道获取信息

仲裁机构官网查询

大多数仲裁机构会在官网公布仲裁员名录,可通过以下路径操作:

  • 进入官网“仲裁员”栏目:例如CIETAC官网(https://www.cietac.org)设有“仲裁员”板块,按“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公告”分类,可查看仲裁员姓名、专业领域、国籍、执业年限等基本信息。
  • 使用筛选功能:部分机构支持按“专业领域”(如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语言”(中、英、法等)、“地域”筛选,例如SHIAC官网可筛选“建设工程”“金融”等领域的仲裁员,并显示其过往案例数量、参与庭审次数等数据。
  • 下载完整名册:部分机构提供PDF格式的《仲裁员名册》下载,如北京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bac.org.cn)可下载最新版名册,包含仲裁员的教育背景、职业资格、学术成果等详细信息。

仲裁机构线下咨询

若官网信息不完整,可直接联系仲裁机构秘书处:

  • 电话或邮件咨询:提供具体需求(如“某类合同纠纷的商事仲裁员”),机构工作人员会协助筛选符合条件的仲裁员名单,并说明其是否接受指定。
  • 现场查阅名册:部分机构(如CMAC)允许当事人或代理人在办公场所查阅纸质版名册,获取更详细的背景资料,如参与过的典型案例、学术著作等。

利用第三方平台及公开资源

法律数据库与专业网站

  • 法律数据库: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法律数据库收录了仲裁员参与过的裁决书,可通过“仲裁员姓名+案件关键词”检索,了解其裁判倾向、专业方向及过往案例结果。
  • 专业法律网站:如“中国仲裁网”“仲裁圈”等平台会发布仲裁员专访、行业动态及名册更新信息,部分还提供仲裁员评价体系(基于当事人反馈)。

行业协会与学术机构

  • 行业协会:如中国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设的仲裁专业委员会,会发布优秀仲裁员推荐名单及行业规范,可通过协会官网获取联系方式或推荐信。
  • 高校及研究机构:部分仲裁员为高校法学教授(如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专家),可通过学校官网“师资队伍”栏目查询其研究方向、学术成果及联系方式。

仲裁员信息核验与背景调查

获取初步信息后,需进一步核验资质,确保其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如公道正信、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等):

  • 执业资格核验:通过司法部“律师诚信档案”查询仲裁员是否为执业律师,检查有无违纪记录;对于退休法官、教授等非律师身份仲裁员,需核实其原工作单位及专业背景。
  • 过往案例评估:查阅其裁决书是否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分析其在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及争议解决能力。
  • 利益冲突排查:确认仲裁员与当事人、代理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如曾担任对方代理人、与当事人有经济往来等),需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书》。

与仲裁员沟通及指定流程

信息核实无误后,进入指定环节:

  • 发送指定函:通过仲裁机构秘书处向仲裁员发送指定函,说明案件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及期望的审理周期,附上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 确认接受指定:仲裁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接受,并提交《仲裁员声明书》(包括独立性声明、时间 availability 等),若仲裁员因时间冲突或利益冲突拒绝,需重新筛选。
  • 机构审核备案:仲裁机构秘书处对仲裁员资质及接受指定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组建仲裁庭(独任或合议)。

注意事项

  1. 信息时效性:仲裁员名册可能更新(如新增、退出专业领域),需以机构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2. 隐私保护:部分仲裁员未公开联系方式,需通过机构秘书处转达沟通,避免直接接触引发公正性质疑。
  3. 国际仲裁特殊要求:若涉及外国仲裁员,需确认其是否符合《纽约公约》对仲裁员国籍的要求,并注意语言能力及跨境法律适用问题。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如何判断仲裁员的专业能力是否匹配案件需求?
解答:可通过三个维度综合评估:一是专业领域匹配度,优先选择与案件争议焦点(如建设工程、金融衍生品)一致的仲裁员;二是过往案例经验,检索其是否处理过类似类型、标的额相近的案件,胜诉率或调解成功率如何;三是学术与实践背景,兼具理论深度(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和实务经验(如曾代理重大仲裁案件)的仲裁员更易把握复杂争议,可参考同行评价或通过代理律师了解其庭审风格(如是否注重效率、是否倾向调解)。

问题2:若仲裁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指定函,应如何处理?
解答:需确认是否因机构未及时转达或邮寄延误导致,可联系仲裁机构秘书处查询流程进度;若仲裁员因客观原因(如突发疾病、日程冲突)无法接受,机构会协助推荐备选仲裁员,当事人需重新启动指定流程;若超过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如CIETAC规则要求仲裁员在收到指定函后15日内回复)未回复,且无正当理由,当事人可向仲裁委员会主任申请更换仲裁员,或直接由主任代为指定,需注意保存往来函件记录,作为后续程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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