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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有哪些部门?部门联系方式及职能一览

凤凰县作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一个县级行政区,其政府机构设置遵循国家地方机构改革总体要求,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形成了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以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体系,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承担着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重要职能,确保了县域各项事业的有序推进,以下从几个主要类别对凤凰县的主要部门进行梳理介绍。

党委工作部门

县委部门是县域治理的领导核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并监督落实,主要部门包括:

  • 县委办公室:承担县委综合协调、文稿起草、信息调研、督查督办等职能,是县委运转的“中枢神经”。
  • 组织部: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引进与培养、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
  • 宣传部:主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统筹全县舆论引导和文化工作。
  • 统一战线工作部: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工商联等工作,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县域建设。
  • 政法委: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
  •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反腐败工作,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政府组成部门

县政府部门是具体政策执行和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涵盖经济、民生、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主要部门包括:

  • 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组织、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等工作。
  •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经济调控、价格管理及能源工作。
  • 教育局:主管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及教育督导等工作。
  • 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交通管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保障公共安全。
  • 民政局: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
  • 财政局:承担财政收支管理、国库收付、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等职能,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等)、人事人才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资收入分配等。
  • 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管理、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及不动产登记等。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城乡规划、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住房保障、市政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
  • 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海事安全及交通综合执法。
  • 水利局:承担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
  •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水产兽医及农机化管理。
  • 商务局:主管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建设、会展经济及对外经济合作。
  • 文化旅游广电局:整合文化、旅游、广电职能,负责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等。
  • 卫生健康局:统筹全县医疗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运动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 审计局: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国有资产、政府投资项目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 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反垄断执法等综合职责。
  • 统计局: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统计调查分析、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信息发布及统计执法监督。
  • 林业局: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林业产业指导。
  • 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直属事业机构与垂管部门

除政府组成部门外,凤凰县还设有若干直属事业单位,如政务服务中心、扶贫开发办公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分别承担政务服务、扶贫攻坚、城市管理、后勤保障等专项职能,部分部门实行垂直或双重管理,如税务局(负责税收征管)、生态环境局凤凰分局(负责环境保护监管)、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与预警)等,其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同时,也服务于县域发展需求。

乡镇(街道)机构

凤凰县下辖9镇10乡(注:具体乡镇数量以最新行政区划为准),各乡镇(街道)设有党委、人大、政府等机构,作为基层治理的“末梢”,负责落实上级政策、服务群众、发展乡镇经济、维护基层稳定等工作,部门设置通常包括党政办、民政办、乡村振兴办、社会事务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等,确保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

凤凰县的部门体系结构清晰、职能明确,通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凤凰”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相关问答FAQs

Q1:凤凰县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哪个部门?需要哪些材料?
A:办理身份证需前往凤凰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县公安局户政大厅,所需材料:1. 居民户口簿原件;2. 现场拍摄符合标准的数码照片(可现场采集或提前在正规照相馆拍摄,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3. 未满16周岁的需由监护人陪同,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4. 换领身份证的需交回旧证。

Q2:凤凰县如何申请城乡低保?流程是什么?
A:申请城乡低保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民政办提交申请,流程:1. 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及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土地承包证明、残疾证等)、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2. 乡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经济状况;3. 村(居)民会议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4. 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低保证及救助金,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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