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大省,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地税减免政策,以下是对江苏地税减免政策的详细介绍:

增值税减免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
- 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对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计算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
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转让技术所得减免
对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工资、薪金所得减免
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减免
对劳务报酬所得,减除费用20%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
税收优惠专项扣除
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专项扣除。
其他减免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以下是一个表格,归纳了江苏省地税减免政策的主要内容:
| 减免项目 | 适用对象 | 减免比例/金额 | 备注 |
|---|---|---|---|
| 增值税减免 | 小规模纳税人 | 免征/减按1%征收率 | 月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 |
| 企业所得税减免 | 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 减按15%、20%税率征收 |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
| 个人所得税减免 |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 减除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税率 | 减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扣除 |
| 其他减免 | 小型微利企业 | 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FAQs:
问题:高新技术企业如何享受地税减免政策? 解答:高新技术企业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问题: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地税减免政策? 解答:小型微利企业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可享受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国内详细文献权威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