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地方税收,以下是广西地税征收的主要税种:

| 税种名称 | 税种说明 | 征收对象 |
|---|---|---|
| 增值税 | 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
| 消费税 | 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 营业税 | 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
| 教育费附加 |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
| 地方教育附加 |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
| 印花税 |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
| 土地增值税 | 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 |
| 契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由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 |
| 车辆购置税 | 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
| 资源税 | 对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
| 房产税 | 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
| 个人所得税 | 对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员)取得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 个人 |
| 契约印花税 | 对各类经济合同、协议、证明等征收的一种税。 | 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议、证明的单位和个人 |
| 房产交易手续费 | 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征收的一种费用。 | 房地产交易的买卖双方 |
| 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 | 对建设工程合同征收的一种税。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单位 |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印花税 |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收的一种税。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双方 |
| 建设工程合同印花税 | 对建设工程合同征收的一种税。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单位 |
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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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广西地税征收的增值税有哪些特点? 解答:广西地税征收的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按照增值额征税,即对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二是实行链条式抵扣,即允许纳税人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中扣除已缴纳的增值税;三是税率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以适应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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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广西地税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解答:广西地税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有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二是对居民个人的储蓄存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免税;三是对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项目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支出。
国内详细文献权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