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教师招聘体检人员须知

体检对象
根据石家庄市教师招聘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需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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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石家庄市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环节,且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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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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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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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地点:石家庄市某医院(具体医院名称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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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按照《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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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
(1)身高、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体重指数(BMI)在18.524之间。
(2)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听力:双耳听力正常。

(4)血压: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
(5)心电图:正常。
(6)胸部X光片:无异常。
(7)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正常。
体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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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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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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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B超等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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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至招聘单位。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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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医护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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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收费标准以医院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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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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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不作为以后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FAQs
问题:体检过程中,有哪些项目需要空腹?
解答:体检过程中,抽血、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检查项目需要空腹。
问题:体检结果不合格,能否重新参加体检?
解答: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体检不合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参加体检。
文献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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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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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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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师招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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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