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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温津贴何时发放?标准又是怎样的?

杭州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和9月,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一、发放时间

杭州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7月、8月和9月,共计4个月,这四个月是夏季最炎热的时间段,因此特别设定为高温津贴的发放期。

二、发放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如下:

1、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这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在露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

2、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这适用于工作场所温度不能有效降低到33℃以下的室内工作人员,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

三、具体细则与福利

1、领取人群: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发放高温津贴:

-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2、工作时间调整: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3、特殊保护: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过3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4、工资保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法律保障与争议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最高将被罚款2万元,劳动者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五、相关问答FAQs

Q1: 如果我在工作中遇到高温天气,但公司没有给我发放高温津贴,我该怎么办?

A1: 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高温天气,但公司没有给您发放高温津贴,您可以首先与公司沟通,了解原因并要求补发,如果公司拒绝补发或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用工管辖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最高将被罚款2万元。

Q2: 高温津贴是否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A2: 高温津贴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内,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规定,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中,这意味着,即使您的工资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符合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您仍然有权获得额外的高温津贴。

六、小编有话说

杭州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在高温津贴的发放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保护,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些企业未能及时或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作为劳动者,我们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呼吁企业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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