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一般可登《中国税务报》《各地市级日报》《地方晚报》等报纸。

在发票遗失后,为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保护自身权益,通常需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以下是关于发票遗失登报的详细解答:
1、确定登报的报纸类型:发票遗失后,一般需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中国税务报》,这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全国性报刊,在税务相关事务的公告发布方面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可能指定了当地的一些主流报纸作为发票遗失登报的平台,比如某些省市的日报等,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当地的规定和要求。
3、准备登报内容:通常应包括发票的种类(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遗失原因等信息,声明该发票遗失后,如有冒用等行为与本人无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办理登报手续:联系选定的报社,告知其要刊登发票遗失声明,并提供准备好的内容,按照报社的要求完成相关的登记、缴费等手续,登报费用会根据报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5、留存登报证明:登报完成后,要向报社索要登报的报纸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已经履行了发票遗失登报义务的证明,这可能在后续的一些事务处理中会用到,比如税务申报、审计等。
发票遗失后选择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登报较为合适,具体可根据当地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报纸,并准备好相关内容进行登报,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