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未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但其合同编中关于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共同构成了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基础,劳动合同解除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具体可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及劳动合同终止等情形,每种情形均需满足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解除的核心依据是《劳动合同法》,而《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如第五百六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条)为劳动合同解除提供了共性规则,例如协议解除需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单方解除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解除后应遵循诚信原则等,劳动合同解除还需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特别法规定,优先适用特别法规定。
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及操作要求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劳动合同解除最灵活的方式,分为两种情形:
-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经劳动者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劳动者主动提出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操作要点:双方需签订书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明确解除日期、经济补偿金额(如有)、工作交接义务等,避免后续争议。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分为提前通知解除和即时解除,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但需满足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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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解除(预告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此种解除无需说明理由,但需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可能因未提前通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
即时解除(过错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情形包括:-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操作要点:劳动者需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书面通知等),以便主张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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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性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 因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劳动合同无效;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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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过失性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无过失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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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员,裁员时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
(四)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并非“解除”,但结果相同,即劳动关系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包括:
-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特殊情形: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或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则无需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后果
- 程序要求:无论何种解除方式,用人单位均需书面通知劳动者,并在解除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符合法定条件的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月工资×工作年限,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相关问答FAQs
Q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拒绝?
A: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若用人单位以扣押工资、档案等方式阻挠,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Q2: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是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
A: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用人单位可能构成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