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拓网

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规范步骤有哪些?

制定一般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兼顾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双方的实际需求,以下从合同主体、必备条款、协商条款、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制定要点。

明确合同主体信息

劳动合同主体需具备合法用工资格,用人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外),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中需准确填写用人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合同效力争议。

必备条款:法律强制规定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条款:

  1. 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固定期限合同需明确起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合同适用于连续工作满10年、连续订立两次固定合同等法定情形;任务期限合同需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标志。
  2. 和工作地点:需具体约定劳动者从事的岗位、职责范围(可参考岗位说明书),以及工作地点(如涉及多地派遣,需明确主要工作地点或允许调整的范围)。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明确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后两种需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每日/每周工作时间、休息日安排、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及待遇。
  4. 劳动报酬:需明确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支付周期(月薪、周薪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日期、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以及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5. 社会保险:依法约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并明确缴费基数、比例及承担方式(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代扣代缴)。
  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需说明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条件、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安排,以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需在合同中告知危害及防护措施。
  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如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特定人员,需明确限制范围、地域、期限及补偿标准)、保密协议等。

协商条款:双方自愿约定的内容

除必备条款外,双方可协商约定其他事项,常见包括:

  • 培训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
  •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如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 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约定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如“不允许结婚”“工伤自负”等)。
  • 争议解决方式:可约定先协商、再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直接申请仲裁(一裁终局)。

签订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应将合同内容向劳动者说明,确保劳动者理解条款含义,不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2. 书面签订: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部分地区已取消强制备案,但建议留存备查)。
  3. 试用期约定: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超过6个月,且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4. 无效情形规避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如约定“工伤自理”“不缴纳社保”等),否则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效。

相关问答FAQs

Q1:劳动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A: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满1年未订立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2: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款是否有效?
A:该条款部分有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协议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不得排除仲裁程序,且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由互联网内容整理并发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著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m4g6@qq.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tuowang.com/portal/18735.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