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劳动者及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定流程妥善处理,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方责任,以下是详细的处理办法,涵盖从工伤认定到待遇支付的全流程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后的核心处理流程
(一)工伤认定结果送达与核对
- 结果获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6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用人单位或职工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信息核对:核对《认定工伤决定书》中的信息是否准确,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受伤时间、地点、受伤原因、认定工伤的依据等,如有错误,应及时向作出认定的行政部门申请更正。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 鉴定申请: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 鉴定流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进行鉴定,专家根据国家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对职工伤残程度进行分级,分为一至十级,其中一级最重,十级最轻,鉴定委员会一般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 结果应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的核心依据,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
(三)工伤待遇核算与申报
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需核算并申报以下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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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待遇:
- 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检查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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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五、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60%(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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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待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或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3年度标准为98万元,具体以当年公布数据为准)。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父母已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按月领取,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核定时)。
(四)待遇支付与执行
- 基金支付项目: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需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申请支付。
- 用人单位支付项目: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按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逾期支付的,可加付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
- 争议处理: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 时限要求: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申报等均有严格时限,需及时办理,避免因超期丧失权益。
- 材料准备:办理各项业务需准备完整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病历资料等,确保真实、准确。
- 协议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协议医院,否则可能影响医疗费用报销。
- 停工留薪期管理: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待遇支付标准参考表(部分项目)
待遇项目 | 支付主体 | 计算标准(以统筹地区规定为准) | 备注 |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级27个月工资,二级25个月,……,十级7个月工资 | 本人工资为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 | 工伤保险基金 | 一级90%工资,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伤保险基金 |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 2023年标准为98万元(动态调整)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工伤保险基金 |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如每天100元) | 住院期间支付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用人单位 | 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如五级级16个月工资,十级6个月工资) | 五至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办?
解答:用人单位依法应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1.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由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支付;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赔偿金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3.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停工留薪期证明等证据。
问题2:工伤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使工伤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只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等),但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需根据劳动关系状态确定(若已建立劳动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若为劳务关系,可参照工伤保险标准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则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