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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工资被扣,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处理问题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平衡,需结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以下从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标准、特殊情形处理及维权路径等方面展开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并未限制其劳动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等,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构成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者在取保期间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工资处理应遵循“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劳动报酬”的基本原则。

工资支付的具体情形

(一)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

若劳动者在取保期间能够正常到岗工作,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此处“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部分,需结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确定,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基本工资5000元/月加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浮动),则劳动者正常出勤时,用人单位应按此标准发放,不得以“涉嫌犯罪”为由降低或克扣工资。

(二)无法提供劳动的特殊情况

  1. 因取保候审限制无法工作
    若取保候审的附加条件(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导致劳动者客观上无法到岗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即劳动者因本人原因(如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而非全额工资,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则劳动者每月生活费不低于1600元。
    注:此处“生活费”与“工资”性质不同,仅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且需用人单位证明无法提供劳动的客观性。

  2. 劳动者主动申请停工
    若劳动者因案件调查等原因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暂停工作,双方可协商处理: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若仅暂停工作,可协商约定停工期间的待遇标准,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工资支付标准的参考因素

情形 支付标准 法律依据
正常提供劳动 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劳动法》第三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
因取保限制无法工作 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生活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暂停工作 按协商约定标准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违法风险

用人单位在取保候审期间违法克扣、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支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误认为“劳动者涉嫌犯罪即可停发工资”,这种理解缺乏法律依据,需特别注意。

劳动者的维权路径

  1. 协商沟通:首先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取保候审期间不影响劳动关系,要求按标准支付工资,必要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作为证据。
  2. 劳动监察投诉: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材料。
  3. 劳动仲裁:对工资支付数额有争议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工会协助:劳动者所在单位有工会的,可向工会反映情况,由工会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特殊情形的注意事项

  1.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劳动者为公职人员,取保候审期间的工资处理可能受《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调整,需结合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例如部分情况下可能暂停发放部分津贴补贴。
  2. 被判处刑罚后的衔接:若劳动者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服刑期间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工资支付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相关问答FAQs

Q1: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降低我的工资吗?
A:不可以,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要求按原标准支付工资,若被克扣,可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维权。

Q2:因取保候审无法到岗工作,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80%支付生活费,是否合法?
A: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如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无法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不低于最低工资80%支付生活费,但需注意,用人单位需证明无法工作的客观性,且生活费仅适用于无法劳动期间,恢复正常工作后应恢复全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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