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为8月9日至10月31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时间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整理出的申报时间:
一、深圳市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征收对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上海市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征收对象: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东莞市
1、申报年审时间: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2、申报缴费时间:2024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其他地区
由于各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用人单位在申报前仔细查阅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或公告,以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和残保金缴纳工作,逾期则可能面临滞纳金等处罚措施。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免或缓缴残保金,但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用人单位应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虚假申报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时间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用人单位应密切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或公告,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