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非自身过错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了解“被开除有哪些补偿金”,不仅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实践,本文将围绕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及失业保险金等核心内容,详细解析被开除可能涉及的经济补偿类型、计算标准及适用情形。
经济补偿金:法定补偿的核心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其性质为对劳动者失去工作期间的生活保障,具有法定性、补偿性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金:违法解除的惩罚性补偿
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且不属于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在适用情形上存在根本区别: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赔偿金则针对违法解除,实践中,若劳动者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条件成就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基数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计算标准与经济补偿金一致。
代通知金:替代提前通知的额外补偿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需额外支付“代通知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其性质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替代性补偿,而非经济补偿的组成部分,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计算,且不受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三倍”及“十二年”封顶限制的约束,需要注意的是,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适用,即在符合上述情形时,用人单位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也需支付代通知金(除非选择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
失业保险金: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
除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这是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因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领取十二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领取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最长领取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保障其医疗需求。
补偿金的支付与争议解决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代通知金(如有),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中,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证明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解除事实及补偿请求的合法性。
相关问答FAQs
Q1:被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A: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并经民主程序制定且已向劳动者公示;二是劳动者的违纪行为达到“严重”程度;三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违纪事实,若用人单位能充分证明上述条件,解除行为合法,劳动者无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或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程序不合规,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Q2: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包含哪些项目?如何计算平均工资?
A: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计算时,需将十二个月的所有货币性收入相加后除以12,得出月平均工资,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的月数平均计算;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计算,且支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