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统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其内部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核心工作,以下从主要职能角度,梳理省人社厅的核心部门设置及其工作内容。
综合协调与政策制定部门
办公室(厅)作为省人社厅的日常运转中枢,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事务,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是保障厅机关高效运转的“总调度室”。
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为各项业务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规划财务处承担全省人社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和预算决算,负责内部审计、统计分析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就业创业与人才服务部门
就业促进处聚焦就业优先战略,拟订全省就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牵头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管理失业保险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负责全省人才流动与配置,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服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区域人才合作。
职业能力建设处统筹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管部门
养老保险处主管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拟订养老保险政策和发展规划,经办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核定、基金监管等业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处负责失业保险政策实施,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开展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和就业服务,预防失业、促进再就业,发挥失业保险“安全网”作用。
工伤保险处统筹全省工伤保险工作,拟订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推动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保障职工工伤权益。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职责,监督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查处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
事业单位管理与工资福利部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考核奖惩等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秩序。
工资福利处拟订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调整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负责工资统发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保障干部职工合理待遇。
劳动关系与权益保障部门
劳动关系处协调全省劳动关系,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标准制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查处拖欠工资、违法用工等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争议处理制度,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办案,及时化解劳动人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称改革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引进政策,组织专家选拔和服务工作,推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和人才智力引进。
职称改革办公室承担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职称评审标准和办法,组织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创新。
农民工与乡村振兴工作部门
农民工工作处负责农民工工作统筹规划,推动农民工权益维护、就业服务和技能提升,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信息化与宣传服务部门
信息中心承担全省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互联网+人社”平台,推动社保卡“一卡通”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和系统稳定,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化水平。
宣传中心负责人社政策宣传解读、舆情引导和新闻发布,通过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传播人社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群众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
通过上述部门的协同运作,省人社厅构建了覆盖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全领域的服务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相关问答FAQs
Q1:省人社厅的部门设置在不同省份是否完全相同?
A1:省人社厅的核心部门设置基本遵循国家人社部的职能框架,但在具体部门名称和职责划分上可能因各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略有差异,部分省份将“农民工工作处”与“就业促进处”合并,或单独设立“人才服务局”等直属机构,但总体职能保持一致,均围绕就业、社保、人才等核心领域展开。
Q2:普通群众可以通过哪些部门办理人社业务?
A2:群众办理人社业务可根据需求对应具体部门: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失业登记可联系就业促进处;社保参保、养老金领取咨询可咨询养老保险处或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维权、投诉举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局或劳动关系处反映;职称评定、人才引进事宜可对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各地市人社局和乡镇(街道)人社所也提供线下窗口服务,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人社APP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