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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费用包含哪些项目?具体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者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当不幸发生工伤后,了解哪些费用可以报销,以及如何报销,对于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解析工伤可报销的费用范围,帮助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清晰了解相关政策。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以下费用:

  1. 医疗费用
    这是工伤报销中最核心的部分,包括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对于符合规定的康复性治疗,如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也属于报销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未经医疗机构指定或者同意,工伤职工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可能无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通常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为每人每天一定的固定金额,对于确需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标准同样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助听器等)或者进行康复治疗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治疗的目的是帮助工伤职工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

  4. 辅助器具配置费
    对于因工伤导致残疾的职工,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以维持日常生活和辅助劳动的,如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辅助器具的配置周期和更换标准也有相应规定。

  5.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及护理费用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派人护理,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或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7. 伤残津贴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由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9.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或者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范围

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以下费用: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如前所述,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且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
  4.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陪住交通食宿费:虽然规定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基金支付,但在本地住院期间,陪护人员的相关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可协商或按单位规定)。

特殊情况说明

  1. 交通事故或其他第三方侵权造成的工伤:如果工伤是由第三方侵权(如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向第三方主张侵权赔偿,但对于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能重复获得赔偿,已从第三方获得的医疗费赔偿,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2.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支付费用。

了解工伤报销的具体费用范围,有助于工伤职工在遭遇不幸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关问答FAQs

问: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工伤认定决定书;2. 工伤职工身份证明;3.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4. 如果是住院治疗,还需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清单;5. 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建议提前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具体要求,确保材料齐全。

问:工伤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答:工伤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再次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再次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但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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