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在促进就业、激发创新、稳定增长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其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政策是最直接的支持措施,小微企业的免税额具体是多少?本文将结合最新政策规定,为您详细解读。

增值税免税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
增值税是小微企业最主要的税种之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相关延续政策规定:
-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 免税标准: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
- 政策要点:
- 销售额范围:包括纳税申报的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检查查补的销售额等。
- 开票要求:若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则需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可享受免税政策。
- 延续性:该政策自2019年实施以来,已多次延续,目前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最新文件为准)。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小微企业除增值税优惠外,还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3号)规定:

- 享受主体: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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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100万×25%×20%=5万)。
-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同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如200万×25%×20%=10万)。
- 政策要点:
-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以及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 “资产总额”以企业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可能延续调整。
其他附加税费减免:随增值税享受减免
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时,随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也可一并减免,若增值税不免税,则附加税费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政策已到期,目前按法定税率执行)。
政策适用注意事项
- 资格认定:企业需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税务机关后续会加强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追缴已减免的税款。
- 申报方式: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大厅申报,系统会自动识别优惠条件,企业无需额外提交证明材料。
- 行业限制:从事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业务的企业,可能不享受部分税收优惠。
相关问答FAQs
Q1:小微企业同时满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免税条件,是否需要分别申请?
A:无需单独申请,增值税免税在申报时系统自动判定;企业所得税优惠需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申报表享受,企业需确保符合条件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Q2:若某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为12万元,是否还能享受免税政策?
A:不能,增值税免税政策以月销售额10万元为临界点,超过部分需全额缴纳增值税(12万×1%=0.12万元),不可仅就超出的2万元缴税,附加税费可随增值税减免政策享受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