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残障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一种政府性基金,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杠杆促进用人单位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残障金的缴纳标准及计算方法,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及各地具体规定执行,以下从缴费主体、计算方式、减免政策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缴费主体:哪些单位需要缴纳残障金?
根据规定,2017年残障金的缴费主体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但已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例(通常为1.5%)的单位,可免于缴纳,需特别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正式职工、劳务派遣用工及其他用工形式的人员,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计算方法:残障金如何计算?
2017年残障金的计算公式全国统一,但具体参数(如工资口径、比例标准)可能因地方政策略有差异,核心公式为:
残障金年缴纳额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核心参数解析
- 在职职工人数:由用人单位在次年1月1日至30日期间,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残障金时,提供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基数申报表等)。
- 残疾人就业比例:全国统一标准为5%,即用人单位需按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某单位有200名职工,则需安排至少3名残疾人就业(200×1.5%=3)。
-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需经残疾人联合会(残联)审核确认,以用人单位在次年1月1日至30日前申报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为准。
- 职工年平均工资:指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的平均值,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计算,部分地区对工资上限有规定(如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计算示例
假设某企业2016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万元,2016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1人,且已通过残联审核,则:

-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100×1.5% = 1.5人(按四舍五入取整为2人);
- 不足安排人数 = 2 1 = 1人;
- 残障金年缴纳额 = 1×6万元 = 6万元。
减免政策:哪些情况可减免或缓缴?
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2017年残障金对特定情况设有减免或缓缴政策:
- 小微企业减免: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障金,政策依据为《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 工资下限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或缴费基数上下限)计算的,部分地区允许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如60%)作为下限,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
- 缓缴情形: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向当地残联网联部门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缴纳流程与注意事项
- 申报审核:用人单位需在每年1月1日至30日内,向当地残联申报上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通过后取得《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
- 申报缴纳:持审核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障金,申报期限通常为每年5月1日至31日(部分地区略有调整,需关注当地税务局通知)。
- 法律责任: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残障金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缴2017年残障金?
解答:可以,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7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免缴政策,无需计算缴纳。
问题2:用人单位如何证明已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解答:用人单位需在每年1月1日至30日内,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提交以下材料:
(1)《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表》;
(2)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残疾人工资发放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4)残疾证复印件。
经残联审核确认后,方可抵减残障金缴纳基数,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已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