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关键所在。“一岗双责”指的是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必须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从思想根源上深化认识、从行动自觉上狠抓落实,才能真正将“一岗双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深化思想认识,筑牢“一岗双责”的政治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首先要解决“为什么抓”的问题,深刻理解其政治内涵和实践要求。
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到“一岗双责”是践行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既要用之推动事业发展,也要用之管好队伍、防范风险,如果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只重发展不严纪律,不仅会导致业务工作偏离正确方向,更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破除“业务为主、党建为辅”的错误思想,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既要明确业务目标,也要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考核评价时,既要看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也要看责任落实成效,通过思想上的高度统一,为履行“一岗双责”奠定坚实基础。
明确责任边界,细化“一岗双责”的落实路径
“一岗双责”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需要清晰界定“抓什么”“怎么抓”,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要厘清责任内容,领导干部需结合岗位职责,梳理出业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如项目审批、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要健全责任链条,建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直接责任”的四级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中,既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也要定期向党委(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推动责任压力层层传导。
要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一岗双责”要求嵌入权力运行全过程,通过制度刚性约束,确保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强化担当作为,提升“一岗双责”的实践能力
履行“一岗双责”不仅需要认识到位、责任明确,更需要具备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领导干部要在实践中锤炼本领,做到“敢抓、会抓、善抓”。
一要敢于动真碰硬,面对分管领域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原则、铁面无私,不搞“好人主义”,不当“甩手掌柜”,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既要注重业务能力,也要考察政治素养和廉洁表现;在项目监管中,对发现的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二要善于统筹兼顾,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推进业务的同时同步防范廉政风险,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时,既要优化服务、推动项目落地,也要严守纪律底线,防止出现“人情审批”“利益输送”等问题;在落实惠民政策时,既要确保政策红利惠及群众,也要严查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
三要勤于学习提升,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既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也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

严格监督考核,压实“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
监督考核是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通过常态化监督、科学化考核,倒逼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要强化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列席会议、专项督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要完善考核机制,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实行“双指标”考核,既考业务实绩,也考廉政责任,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地生根。
相关问答FAQs
Q1:如何理解“一岗双责”中“双责”的关系?是否可以只抓业务不抓廉政?
A:“一岗双责”中的“双责”是指领导干部既要承担业务工作领导责任,也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业务工作是“显绩”,党风廉政建设是“潜绩”,只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为业务工作提供纪律保障;脱离业务抓廉政,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只抓业务不抓廉政,则会导致方向偏移、风险滋生,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避免出现“重业务、轻廉政”的倾向。
Q2:新任领导干部如何快速适应并有效履行“一岗双责”?
A:新任领导干部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快调研”,全面掌握分管领域的业务流程、廉政风险点及队伍现状,建立风险防控台账;二是“勤学习”,系统学习党纪法规、廉政建设要求及典型案例,增强纪律意识和底线思维;三是“善融入”,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分管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发挥“头雁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