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如何缴纳个税

个人将自有房屋出租,取得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文将从纳税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申报方式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详细解析出租房屋个税的缴纳流程,帮助房东清晰了解政策,合规履行纳税义务。
明确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纳税义务人包括拥有房屋产权并取得租金收入的个人,无论境内境外人士,只要在中国境内出租房屋并取得租金,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涵盖各类房产,如住宅、商铺、公寓等,租金收入形式包括货币、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均应合并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需按以下步骤确定:
确定月租金收入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租金收入为一次,若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需分期计入对应月份收入,一次性收取半年租金6万元,则每月租金收入为1万元。
扣除法定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需扣除以下项目:
- 税费扣除: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费(凭合法凭证扣除)。
- 修缮费用扣除:出租房屋实际发生的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以后月份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 固定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计算公式:

- 月租金≤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月租金 可扣除税费 修缮费用(≤800元) 800元
- 月租金>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 月租金 可扣除税费 修缮费用(≤800元) 月租金×20%
适用税率与应纳税额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可享受税收优惠税率:
- 出租非住房(如商铺、写字楼):按20%税率缴纳。
- 出租住房(包括普通住宅、公寓等):按10%税率缴纳。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示例:
张某出租一套住房,月租金5000元,当月缴纳房产税200元、印花税25元,无修缮费用。
- 应纳税所得额 = 5000 200 25 5000×20% = 5000 225 1000 = 3775元
- 应纳税额 = 3775 × 10% = 377.5元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
房东需根据租金收入规模和收入来源,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
代扣代缴
租客为企业的,企业有义务代扣代缴房东的个税,企业需在支付租金时,按上述方法计算个税并代扣,次月15日内申报入库。
自行申报
若租客为个人或企业未履行代扣义务,房东需自行申报:

- 地点: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期限: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 渠道: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个人出租住房,国家出台以下优惠政策:
- 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个人出租住房,个税税率从20%降至10%。
- 小微企业普惠政策:若房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同时个税计算中税费扣除项为0,进一步降低税负。
- 地方性减免:部分城市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予个税定额或定率减免,具体需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常见注意事项
- 租赁合同需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后,租金收入、税费缴纳等信息更规范,便于税务部门监管,也可作为扣除凭证。
- 保留相关凭证:房东需保留租金收取记录、税费缴纳凭证、修缮费用发票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 避免逃税风险:采取“拆分租金”“阴阳合同”等方式隐瞒收入,属于偷税行为,将面临补税、滞纳金及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问答FAQs
Q1:出租房屋个税可以和房贷利息抵扣吗?
A:目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仅包括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住房租金(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而租房)、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但“房贷利息”与“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出租房屋属于财产租赁所得,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无关,因此房贷利息不能抵扣出租房屋的个税。
Q2: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个税如何缴纳?
A: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若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需将总租金平均分摊至各个月份,计算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按月或按次申报纳税,一次性收取3年租金36万元,则每月租金为1万元,按月计算个税并申报,不能一次性按36万元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