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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残疾保障金计提方法及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

山西残疾保障金如何计提

山西残疾保障金计提方法及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图1

残疾人就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残疾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计提与缴纳,是推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的重要经济杠杆,山西省残保金的计提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准确理解政策要求,确保合规缴纳,本文将从计提依据、计算方法、减免政策及申报流程等方面,详细解读山西残保金的计提规则。

残保金计提的法律依据与政策背景

残保金的计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这些政策明确了残保金的征收目的、范围、标准及使用方向,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未达比例的需缴纳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公益事业。

残保金计提的核心要素

(一)计提对象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未达到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需缴纳残保金,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需依法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职月数需满足全年不少于6个月(或工资发放不少于6个月),方可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计提基准

残保金的计提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为基准,具体包括:

山西残疾保障金计提方法及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图2

  1. 在职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在自然年度内的平均用工人数,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但需排除离退休人员、实习生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 工资总额:指用人单位在自然年度内实际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工资薪金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但需剔除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及福利费用等。

残保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山西省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保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山西省残疾人就业比例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工资总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征收标准

(一)关键参数解析

  1. 残疾人就业比例:山西省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即用人单位需安排不少于1.5%的残疾人就业)。
  2. 征收标准:根据山西省规定,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征收,若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或超过比例,则无需缴纳;未达比例的,差额部分需按标准缴纳。

(二)计算示例

某山西省用人单位2025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为200人,工资总额为600万元,2025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2人,计算步骤如下:

  •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200人 × 1.5% = 3人
  • 差额人数 = 3人 2人 = 1人
  • 残保年缴纳额 = 1人 ×(600万元 ÷ 200人)× 1% = 3万元

残保金的减免与缓缴政策

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山西省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残保金缴纳实行减免或缓缴:

(一)减免情形

  1. 小微企业减免: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2. 在职职工人数减少:用人单位因停产、裁员等原因导致在职职工人数较上年减少30%以上的,可申请按比例减免残保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当地残联核定)。
  3. 突发事件减免:受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或减免残保金,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缓缴情形

用人单位因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缓缴残保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山西残疾保障金计提方法及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图3

残保金的申报与缴纳流程

  1. 申报时间:用人单位需在每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及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审核表》等相关材料。
  2. 审核认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
  3. 缴纳方式: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缴纳残保金,缴费期限为当年8月31日前。

残保金的使用与管理

残保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专项用于:

  • 残疾人职业培训与补贴;
  • 支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
  • 补贴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残疾人就业设施建设及无障碍改造等。

相关问答FAQs

Q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准确计算?
A: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自然年度内的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公式为:年度工资发放人数总和 ÷ 12个月,需注意,职工人数需以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的人数为准,实习生、劳务派遣人员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并支付工资,可计入用工单位职工人数。

Q2:残保金缴纳后能否申请退还?
A: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还:1)因申报错误导致多缴纳残保金的,可在缴费后3年内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用人单位在申报后新录用残疾人且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残保金差额部分,但需提供残疾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及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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