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增值专用发票


了解增值专用发票的基本概念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服务时开具的发票,购买方可以凭此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与普通发票相比,专用发票具有抵扣税款的功能,因此开具流程更为严格,需要确保信息准确、合规。
开具前的准备工作
- 资质确认:开具方必须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得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特殊情况除外)。
- 税控设备准备:需配备税控设备(如税控盘、金税盘等),并已完成税务初始化和发行。
- 发票领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专用发票,确保发票份数充足且在有效期内。
- 信息核对:确认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无误,这些信息将直接打印在发票上。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的具体步骤
- 登录税控系统:通过税控软件(如航天信息、百望云等)登录开票系统,输入操作员密码和税务U盾密码。
- 填写发票信息:
- 购买方信息:准确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 货物或应税劳务信息: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及税额,注意税率需符合国家规定(如13%、9%、6%等)。
- 价税分离:金额为不含税金额,税额=金额×税率,价税合计=金额+税额。
- 核对与打印:检查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或“汇总上传”,确保数据成功上传至税务系统。
- 盖章与交付:发票打印后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并按时交付购买方。
开具后的注意事项
- 发票保管:已开具的发票需存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备税务核查。
- 红字发票处理:若发生开票错误或销售退回,需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原发票数据。
- 申报与报税:在纳税申报期内,将当月开具的发票数据汇总填报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确保申报数据与开票数据一致。
常见问题与合规要求
- 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 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服务;
- 销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货物;
-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等。
- 信息错误处理:若购买方信息有误,需作废或冲红后重新开具,不得涂改或手工填写。
相关问答FAQs
Q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有何要求?
A1: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具体时限包括:

- 直接收款销售行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 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方式下,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下,书面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
- 预收货款方式下,货物发出的当天;
-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
Q2: 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2: 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但根据最新政策,部分行业(如住宿业、鉴证咨询业等)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具体需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