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税机关行政力是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行政力的提升不仅关系到税收政策的落地成效,更直接影响着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缴费人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推进。

以数字化赋能,夯实行政力技术根基
在数字经济时代,地税机关必须主动拥抱数字化转型,将技术优势转化为行政效能,要加快智慧税务建设,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数据驱动、业务协同、智能监管”的征管体系,通过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建立纳税人“画像”模型,实现精准监管和个性化服务;推广电子发票全流程管理,简化办税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要优化内部办公系统,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提升内部运转效率。
以规范化管理,构建行政力制度保障
行政力的提升离不开健全的制度规范,地税机关应聚焦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全流程,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税收执法方面,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在行政管理方面,健全岗位职责清单、业务操作规范和绩效考核标准,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形成“人人有职责、事事有流程、件件有考核”的管理闭环,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确保制度刚性约束。
以专业化建设,激发行政力人才活力
人才是行政力提升的核心要素,地税机关应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围绕税收政策、征管技能、信息技术等核心内容,开展常态化、精准化培训,帮助干部适应新时代税收工作要求,三是完善激励机制,通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方式,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以服务型转变,提升行政力群众满意度
税务机关的行政力最终要体现在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的成效上,地税机关应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动行政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是优化服务渠道,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实现“多跑网路、少跑马路”,二是提升服务质效,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例如建立“首席税务服务员”制度,为大型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专属服务,三是畅通反馈机制,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收集纳税人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改进服务。

以监督化约束,筑牢行政力廉洁防线
廉洁是行政力的生命线,地税机关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等部门作用,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推进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定期公开税收信息,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深化廉政教育,通过案例警示、廉政谈话等方式,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地税机关行政力的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推进数字化、规范化、专业化、服务化和监督化建设,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税收工作的新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保障。
相关问答FAQs
Q1:数字化赋能地税机关行政力提升时,如何平衡数据利用与纳税人隐私保护的关系?
A1:在推进数字化过程中,地税机关需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明确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共享的权限和流程,实行“最小必要”原则,避免过度收集纳税人信息;采用加密技术、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手段,保障纳税人数据安全,同时畅通数据泄露投诉和救济渠道,确保数据利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实现效率提升与权益保护的双赢。

Q2:如何通过绩效考核有效激发地税干部提升行政力的积极性?
A2:绩效考核应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指标设计上,既要涵盖税收收入、征管质量等硬性任务,也要纳入纳税人满意度、服务创新、廉洁自律等软性指标;在考核方式上,可引入量化评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补充的机制;在结果运用上,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晋升、奖惩、培训机会直接挂钩,对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和激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进行约谈培训或岗位调整,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竞争氛围,激发干部主动提升行政力的内生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