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人员职务犯罪是指税收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国家税收利益,损害国家财政秩序,触犯刑法的行为,以下是税收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税收人员贪污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侵吞税款: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应上缴国家的税款据为己有。
窃取税款:税收人员通过伪造、变造、篡改会计凭证、账簿等手段,非法占有税款。
骗取税款: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税款。
挪用税款:税收人员将应上缴国家的税款挪作他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税收人员受贿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索取贿赂: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索要财物。
非法收受财物: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纳税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收人员滥用职权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乱收费、乱罚款: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乱摊派: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向纳税人摊派费用。
乱检查:税收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对纳税人进行检查,干扰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
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收人员玩忽职守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不履行职责:税收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税收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掩盖违法行为。
丢失、毁坏会计凭证、账簿:税收人员丢失、毁坏会计凭证、账簿,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
以下为税收人员职务犯罪的相关FAQs:
Q1:税收人员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A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税收人员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的。
Q2:税收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A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税收人员职务犯罪的法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国内详细文献权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税收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税务违法案件查处办法》
《税务稽查案件质量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