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法院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泰安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法院书记员:5名,要求具备法学专业,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法院执行员:3名,要求具备法学专业,熟悉法院执行工作流程,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
法院文员:2名,要求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熟悉办公室自动化操作。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taianfy.gov.cn/。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泰安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考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综合素质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及考察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
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泰安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泰安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招聘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及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泰安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本公告由泰安法院负责解释。
FAQs:
问题:本次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有哪些岗位?
解答:本次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共10名,包括法院书记员、法院执行员和法院文员。
问题:报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解答:报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国内详细文献权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执行员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文员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