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企业可以抵扣的发票类型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其他可抵扣发票等,以下是对这些发票类型的详细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营改增后企业抵扣增值税的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进口货物支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营改增后也可以作为抵扣依据,但有一定的限制,以下几种情况下,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抵扣依据:

- 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购进无形资产支付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购进不动产支付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购进农产品支付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可抵扣发票
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外,以下几种发票也可以作为抵扣依据: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
- 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支付凭证;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支付凭证。
以下是一个表格,归纳了以上所述的发票类型及抵扣依据:
| 发票类型 | 抵扣依据 |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出口退(免)税 |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农产品(限一般纳税人) |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依据相同 |
| 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 | 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依据相同 |
| 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支付凭证 | 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依据相同 |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支付凭证 | 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依据相同 |
FAQs:

问题:营改增后,哪些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回答:营改增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问题:购进农产品支付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吗? 回答:购进农产品支付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但仅限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应税项目的情况。
国内详细文献权威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和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