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是为了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对于一些特定行业或情况实行了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政策,以下是哪些暂免环境保护税的情况: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这里的农业生产是指直接利用土地资源进行种植、养殖、捕捞等生产活动。
小型水电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小型水电站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小型水电站是指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综合利用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综合利用的余热、余压、沼气、煤矸石、尾矿和废石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综合利用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综合利用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的肥料,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综合利用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设立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设立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不超过规定排放标准两倍以下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以下是一个表格,展示了上述免税项目的具体内容:
| 免税项目 | |
|---|---|
| 农业生产 | 不包括规模化养殖 |
| 小型水电站 | 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 |
|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 |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余热、余压、沼气、煤矸石、尾矿和废石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综合利用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的建筑材料、肥料,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综合利用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设立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设立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不超过规定排放标准两倍以下的 |
FAQs:
问题:农业生产是否包括规模化养殖?
解答: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问题:小型水电站的装机容量上限是多少?
解答:小型水电站的装机容量上限为5万千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国内详细文献权威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环境保护税法解读》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办法》
《环境保护税法相关法律法规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