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劳动者的核心权益,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具体用工形式综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法定假期日薪酬计算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其核心原则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0%”“休息日加班可调休或200%工资”“法定假期日当天工资正常发放且不包含在加班工资基数内”。
法定假期日薪酬计算的核心规则
法定假期日包括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妇女节、青年节等),其中全体公民放假节日期间,劳动者休假视为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全额工资,且若在此期间加班,需额外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费。
正常工作日的法定假期日:工资全额发放
法定假期日属于法定带薪休假范畴,劳动者即使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当日工资,若劳动者月薪8000元,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个月=21.75天),则法定假期日当日工资=8000元÷21.75天≈367.82元,该部分工资是法定假期日薪酬的基础,不因是否加班而扣除。
法定假期日加班:300%加班工资
若劳动者在法定假期日当天被安排加班,用人单位除支付当日全额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这里需注意: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包含当日正常工资,而是以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为标准,具体计算公式为:
法定假期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300%
劳动者月薪8000元,在法定假期日加班1天,加班工资=(8000÷21.75)×300%≈1103.45元,当日总薪酬=正常工资367.82元+加班工资1103.45元≈1471.27元。
休息日与法定假期日的区别:调休或200%工资
需区分“法定假期日”与“休息日”(周六、周日),若劳动者在休息日被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可优先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工资;而法定假期日加班不适用调休,必须支付300%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1天,可选择补休或获得(8000÷21.75)×200%≈735.64元加班工资;若在法定假期日加班,则必须获得上述1103.45元加班工资,且不能以调休替代。
不同用工形式下的薪酬计算差异
全日制劳动者:按上述规则执行
全日制劳动者的法定假期日薪酬计算严格遵循国家规定,正常工资+300%加班工资为标准,需注意加班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若劳动合同未明确或约定不明确,可按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标准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工):按小时工资计算
非全日制劳动者以小时为单位计薪,法定假期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法定假期日加班工资=小时工资×300%×加班小时数,小时工小时工资20元,法定假期日加班3小时,加班工资=20×300%×3=180元,当日总薪酬还包括当日正常工作的小时工资(如工作4小时则正常工资为80元,总薪酬260元)。
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法定假期日仍需300%工资
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如高管、外勤人员),虽然不存在“加班”概念(因工作时间不固定),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法定假期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区别于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资,但法定假期日除外。
特殊情形的薪酬处理
法定假期日恰逢休息日:不补休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法定假期日如遇周末,不补假,2024年元旦假期为1月1日(周一),若1月1日恰逢周日,则不额外补假,劳动者仍可在1月1日享受法定假期,当日薪酬按正常工资+300%加班工资计算(若加班)。
节假日调休的工资计算
部分法定假期(如春节、国庆节)常通过调休形成“小长假”,调休属于休息日工作,若劳动者在调休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可优先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支付200%加班工资,而非300%,国庆节假期为10月1日至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期日,加班需300%工资;4日至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加班可调休或200%工资。
法定假期日薪酬计算示例(以月薪8000元为例)
情形 | 计算方式 | 当日总薪酬(元) |
---|---|---|
法定假期日正常休假 | 正常工资=8000÷21.75≈367.82 | 82 |
法定假期日加班1天 | 正常工资367.82 + 加班工资(8000÷21.75×300%)≈1103.45 | 27 |
休息日加班1天(未调休) | 加班工资(8000÷21.75×200%)≈735.64 | 64(无正常工资,因休息日本身无工资) |
调休日加班1天(未调休) | 同休息日,加班工资≈735.64 | 64 |
相关问答FAQs
Q1:法定假期日加班,用人单位能否以“补休”代替300%加班工资?
A:不能,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法定假期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班工资,且不适用调休,休息日加班可优先补休,无法补休的支付200%工资,但法定假期日加班必须支付300%工资,这是法定底线,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内部规定或协议规避。
Q2:法定假期日的工资基数包含绩效奖金、津贴吗?
A: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补充规定,加班工资基数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合同或工资条明确约定工资基数包含绩效奖金,则应包含;若未明确,可参照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总额(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奖金等)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