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稽查过程中,虚开稽查是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并非所有虚开行为都会引起稽查部门的介入,以下是一些虚开稽查不介入的情况:

| 虚开类型 | 不介入原因 |
|---|---|
| 虚开金额较小 | 虚开金额较小,对税收影响不大,稽查部门可能会选择不介入。 |
| 虚开行为持续时间较短 | 虚开行为持续时间较短,稽查部门可能会认为其不具有普遍性,不介入调查。 |
| 虚开行为未造成税款流失 | 虚开行为未造成税款流失,稽查部门可能会认为其不具有严重性,不介入调查。 |
| 虚开行为已自行纠正 | 虚开行为已自行纠正,纳税人主动采取措施补缴税款,稽查部门可能会选择不介入。 |
| 虚开行为涉及非重大税收违法 | 虚开行为涉及非重大税收违法,稽查部门可能会认为其不具有严重性,不介入调查。 |
| 虚开行为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虚开行为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稽查部门可能会认为其不具有严重性,不介入调查。 |
| 虚开行为涉及个人隐私 | 虚开行为涉及个人隐私,稽查部门可能会选择不介入,以保护个人隐私。 |
以下是一些有深度的相关问答F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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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虚开行为是否一定会引起稽查部门的介入? 答:不一定,虚开行为是否引起稽查部门的介入,取决于虚开金额、持续时间、税款流失情况、是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虚开行为对税收影响不大,稽查部门可能会选择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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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虚开行为不介入是否意味着可以免责? 答:不介入并不意味着可以免责,虚开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即使稽查部门不介入,纳税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虚开行为对税收影响较大,稽查部门可能会在后续调查中介入。
国内详细文献权威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