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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涉及什么税

企业兼并涉及的税主要有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具体税额根据相关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

企业兼并涉及的税种解析

在商业运作中,企业兼并活动日益频繁,其背后涉及到复杂的税务问题,了解这些税务相关事项,对于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合理规划、降低成本以及确保合规运营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阐述企业兼并所涉及的主要税种。

一、企业所得税

1、目标企业层面

- 当企业被兼并时,若目标企业在兼并前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按照税法规定,这些亏损可能会结转至兼并后的新企业继续弥补,某目标企业在兼并前有累计未弥补亏损 500 万元,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下,新设立的企业可在后续年度利用这部分亏损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整体税负,但这种结转并非无限制,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年限要求,如一般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等。

- 目标企业的资产在兼并过程中会进行评估增值,如果资产的计税基础(即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存在差异,在后续折旧或摊销时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目标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0 万元,经评估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在兼并后按公允价值计提折旧时,每年可扣除的折旧费用会增加,相应地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产生递延纳税的效果。

2、兼并企业层面

- 兼并企业取得目标企业的资产,若支付的对价超过被兼并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会产生商誉,商誉本身在企业所得税上一般不允许直接扣除,需要在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现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减值准备,这部分减值准备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兼并企业支付对价 8000 万元取得目标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 6000 万元的股权,形成 2000 万元的商誉,若后续经测试商誉减值 500 万元,则这 500 万元可税前扣除,降低兼并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

- 兼并企业接受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其计税基础通常以被兼并企业的原计税基础确定,但如果在兼并后对企业资产进行了重新评估并调整了计税基础,那么在未来处置这些资产时,需要按照新的计税基础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兼并企业接收目标企业的存货,账面价值为 3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 万元,若在后续销售该存货取得收入 500 万元,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成本则为 400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 万元(500 - 400),相比按原账面价值计算的成本 300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了 200 万元(500 - 300)。

二、增值税

1、资产转让方面

- 如果目标企业在兼并过程中涉及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转让给兼并企业,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目标企业将一处厂房(不动产)转让给兼并企业,若该厂房是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的,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假设厂房不含税销售额为 1000 万元,适用税率为 9%,则应缴纳增值税 90 万元(1000×9%)。

- 对于一些特殊资产转让,如土地使用权转让等,也存在增值税缴纳义务,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兼并双方均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能会有特殊的税务处理规定,如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等。

2、进项税额抵扣方面

- 兼并企业在接收目标企业资产时,若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且符合抵扣条件,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目标企业转让给兼并企业一批原材料,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 30 万元,兼并企业若用于生产经营且符合抵扣条件,则可在其当期或后续期间的增值税申报中抵扣这 30 万元进项税额,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三、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

- 在企业兼并过程中,必然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如兼并协议、资产收购协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这些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兼并协议若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一般按所载金额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若兼并协议所载金额为 5000 万元,则应缴纳印花税 2.5 万元(5000×0.05%)。

- 除了兼并协议外,涉及房地产产权转移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合同等,也需缴纳印花税,税率同样为万分之五,若在兼并中同时涉及房产转让,房产价值为 800 万元,则应缴纳印花税 0.4 万元(800×0.05%)。

2、资金账簿印花税

- 兼并完成后,新设立企业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较原企业有所增加的,就增加的部分按规定贴花,原目标企业和兼并企业合并前实收资本分别为 3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合并后新企业实收资本为 6500 万元,增加了 500 万元,则对这增加的 500 万元按万分之五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0.25 万元(500×0.05%)。

四、契税

1、不动产权属转移方面

- 当兼并涉及房地产等不动产产权转移时,承受方(通常是兼并企业)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税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产有所差异,一般为 3% - 5%,兼并企业取得目标企业的一处办公楼,当地契税税率为 4%,该办公楼评估价格为 2000 万元,则应缴纳契税 80 万元(2000×4%)。

-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过户等,可能会有契税优惠政策,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按照规定可免征契税。

2、土地使用方面

- 如果兼并后企业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或用途,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缴纳相关的税费,目标企业原有一块工业用地,兼并后企业将其变更为商业用地,此时可能需要按照土地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比例和计算方式依据当地土地政策而定。

企业兼并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多种税种,企业在进行兼并活动前,务必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做好税务筹划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兼并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税务合规性,避免因税务问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FAQs

问题一:企业兼并中,如果目标企业有未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兼并后能否继续享受?

答:一般情况下,税收优惠政策具有特定的适用主体和条件,若目标企业在兼并前享受的是针对其自身特定情况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等,兼并后新企业需要重新评估是否符合该优惠政策的条件,如果新企业仍满足相关条件,如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等,则可以继续享受;若不满足,则无法继续享受原优惠政策,但在一些特殊的税收政策过渡安排或延续性规定下,可能会有不同情况,需具体分析相关政策条款。

问题二:企业兼并过程中的税务处理是否可以进行筹划以降低税负?

答:企业兼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进行税务筹划来优化税负,在兼并方式选择上,若采用资产收购方式,对于目标企业的一些资产折旧或摊销的处理可能与股权收购有所不同,可能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税负;在支付对价的安排上,合理确定现金、股权等支付比例也可能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产生影响,但税务筹划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和法律处罚,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兼并目的,在专业税务顾问的指导下进行合法合理的税务筹划。

小编有话说:企业兼并是一项复杂且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商业活动,其中的税务问题贯穿始终,无论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还是契税等,都对企业兼并的成本和效益产生着深远影响,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税务问题,深入研究税收政策,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必要时寻求专业税务机构的协助,通过合理合法的税务处理和筹划,既能确保企业在兼并活动中的税务合规性,又能最大程度地降低税负成本,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财务基础,希望各企业在兼并之路上能够顺利应对税务挑战,实现商业战略目标与税务优化的双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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