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郑州市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省会,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建立了覆盖广泛、层次多元的社会保险体系,本文将从参保范围、办理流程、缴费标准、待遇申领、转移接续等方面,详细介绍郑州市社会保险的相关内容,帮助参保人更好地了解和参与社会保险。
郑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郑州市社会保险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医保已逐步包含生育保险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根据身份不同分为两类:
- 职工社会保险:覆盖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覆盖未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郑州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可享受政府代缴或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新参保办理
- 职工参保:由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或线下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材料。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或通过“郑办通”APP、“郑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 城乡居民参保:每年9月至12月为集中缴费期,参保人可通过村(社区)经办点、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河南税务”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二)信息变更与注销
参保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发生变更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职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办理社保减员;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
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一)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核定区间,2023年缴费基数下限为3624元,上限为18096元,缴费比例如下: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 | 养老保险 | 16% | 8% | | 医疗保险 | 6.9% | 2% | | 失业保险 | 0.7% | 0.3% | | 工伤保险 | 0.2%-1.9% | 0 | | 生育保险 | 0.8% | 0 | 注: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个人不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7个档次中选择,缴费比例为20%;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含生育保险),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
(三)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8个档次,政府按缴费档次给予30元-120元补贴,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2023年标准),政府同步给予补助。
社会保险待遇申领
(一)养老保险待遇
-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2023年郑州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约2800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48元(2023年标准)。
(二)医疗保险待遇
- 职工医保:参保人享受住院、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等待遇,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680元、一级医院48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88%、90%,2023年起,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限额提高到2000元。
- 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0%、75%、80%,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待遇与职工医保类似,但报销限额较低。
(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023年郑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每月1620元。
(四)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待遇
- 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伤残等级分为1-10级,对应不同标准的补偿。
- 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可享受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产假天数为98天+难产/多胞胎增加天数),以及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跨省转移:参保人在省外就业的,需通过“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请,或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到新就业地办理转移手续,转移资金包括个人账户储存额及部分统筹基金。
- 省内转移:河南省内跨市就业的,可直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转移,无需开具纸质凭证。
社会保险查询与咨询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社保信息:1. 线上渠道:“郑办通”APP、“郑州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2. 线下渠道:各区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机;3. 咨询电话:0371-12333(全国人社服务热线)。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灵活就业人员在郑州参加职工医保,退休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解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郑州市职工医保,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二是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缴费年限的,可按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一次性补足差额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问题2: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可以领取哪些待遇?
解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家属可领取两项待遇:一是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利息),可一次性继承;二是丧葬补助金,目前标准为12个月的郑州市最低基础养老金(即12×148元=1776元),需在参保人死亡后6个月内由家属凭死亡证明、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