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税率:通常适用9%的税率,但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预征率:如果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需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税款,预征率为3%或5%。
进项抵扣: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5%,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可选择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减免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税及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1%、5%或7%计算缴纳。
教育费附加: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三、房产税
1、一般规定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减免规定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优惠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每平方米年税额计算,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五、印花税
企业出租房屋签定的租赁合同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千分之一。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的,5%减按1.5%;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个体户出租住房,5%减按1.5%。
六、企业所得税
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出租房屋涉及多种税种和复杂的税收政策,企业在进行房屋租赁业务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要求以确保合规经营并优化税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