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人档案存放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是许多在南京就业、创业或生活的人员的重要事项,尤其是对于应届毕业生、流动人员等群体,规范的档案管理关系到职称评定、社保办理、考研政审等多方面事宜,以下是关于南京档案如何存放至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
档案存放的基本条件
并非所有档案均可直接存入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南京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2. 在南京就业的流动人员(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3. 南京市户籍或在南京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非户籍人员;4. 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或未找到接收单位);5. 经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注意的是,档案需为机要档案或通过EMS邮政专递转递,个人自带档案原则上不予接收。
所需材料清单
根据存放人群不同,所需材料有所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未就业的需注明“未就业”)、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籍档案(由学校通过机要或EMS转递),若为南京户籍,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 在职人员:需提供原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由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
- 流动人员/自由职业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个人承诺书(档案来源真实性说明),若档案存放在原单位或人才市场,需办理调档手续。
- 创业人员:除身份证、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创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预审):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南京人才”微信公众号,进入“人才服务”板块,选择“档案托管”栏目,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扫描件,进行线上预审,预审通过后,系统将生成《档案接收函》。
- 线下提交材料:携带线上预审通过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服务大厅提交,地址通常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3号(具体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工作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档案审核与转递: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开具《调档函》;需从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的,由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通过机要或EMS向原单位发函,个人不得自行携带档案。
- 档案入库:档案到达后,中心进行核对、登记,完成入库,可通过“南京人才”公众号或现场查询档案状态。
注意事项
- 档案材料完整性:档案内需包含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报到证等核心材料,缺失材料需及时补充。
- 党组织关系转接:若党员需转移党组织关系,需同步办理,档案中需包含《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
- 档案保管费用:自2021年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取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但涉及档案转递、复印等可能产生少量工本费。
- 信息变更:若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变更,需及时到人才服务中心更新,以免影响档案相关业务办理。
常见问题处理
- 档案丢失怎么办?:若档案丢失,需联系原档案保管机构出具证明,并补办相关材料(如毕业证书、成绩单等),由原单位或学校重新审核盖章后,方可存入人才中心。
- 档案袋破损能否接收?:档案袋需保持密封完整,若有破损或开封,需由原档案保管机构重新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否则不予接收。
相关问答FAQs
Q1:应届毕业生档案毕业后一直未存放,现在想存入市人才服务中心,是否需要补缴社保?
A1:不需要,应届毕业生档案存放至市人才服务中心,主要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与社保缴纳无直接关联,但若后续以“在职人员”身份办理档案业务,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Q2:档案存入市人才服务中心后,如何办理考研政审调档?
A2:考生需凭研究生招生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提交申请,中心审核通过后,通过机要或EMS将档案转递至录取院校,个人不可自带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