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金如何撤销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失业人员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但在某些情况下,申领人可能需要撤销已提交的申请或已通过的失业金待遇,撤销失业金申领通常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申请审核通过前的撤销,二是待遇发放后的退回,不同情形下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审核通过前的撤销流程
若失业金申请仍在审核阶段(尚未到账或未发放),撤销相对简单,申领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操作:
- 线上渠道撤销: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政务服务APP(如“掌上12333”)或社保平台,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记录,选择“撤销申请”按钮,按提示确认即可,部分地区需上传身份证照片或人脸识别验证身份。
- 线下渠道撤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在窗口提交《撤销失业保险金申领申请表》,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当场处理。
- 电话咨询撤销: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说明情况并申请撤销,部分省市支持电话远程操作,但需提供身份验证信息。
注意事项:审核期间撤销通常不会影响后续重新申领,但建议尽快操作,避免系统审核通过后产生不必要的退回流程。
待遇发放后的退回操作
若失业金已发放至个人账户,需办理退回手续,常见情形包括:不符合申领条件(如重新就业、退休)、误操作申领或信息错误等,处理步骤如下:
- 主动退回: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退回申请表》,注明退回原因及金额,部分地区支持通过线上APP提交退回申请,需绑定银行卡并上传转账凭证。
- 银行协助划扣: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复印件,经办机构会协调银行从账户划回资金。
- 法律途径退回:若存在冒领、骗领等情形,社保部门会依法追回,可能影响个人征信,甚至面临罚款。
退回时限要求:一般应在资金到账后30日内主动办理,逾期未退回的,社保部门有权从后续失业金或其他社保待遇中抵扣。
不同撤销情形所需材料
| 撤销情形 | 所需材料 |
|---|---|
| 审核前撤销 | 身份证原件、线上平台账号或《撤销申请表》(线下) |
| 待遇发放后主动退回 | 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退回申请表》、银行流水(部分地区要求) |
| 委托他人代办 | 委托书、双方身份证件、代办人银行卡复印件、申领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
撤销后的影响
- 重新申领限制:审核前撤销不影响再次申领,但待遇退回后,若符合条件可重新提交申请,审核周期与首次申领一致。
- 征信记录:主动退回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但骗领、冒领被追回的,可能被列入社保失信名单。
- 缴费年限计算:失业金撤销不影响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撤销失业金申领后,还能再次申领吗?
解答:可以,若撤销时仍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如非自愿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等),可重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待遇将从重新申领的次月起发放,此前已撤销的月份不再补发。
问题2:失业金已发放但不符合条件,不主动退回会有什么后果?
解答:社保部门会通过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要求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将从个人社保账户、工资或其他社保待遇中强制抵扣,并可能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