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定岗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资源保护、经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多重目标,需结合林场功能定位、规模大小、资源禀赋及管理需求,科学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人员配置,以实现“人尽其才、岗得其人、事尽其功”的管理目标。
定岗的基本原则
国有林场定岗需遵循“精简高效、按需设岗、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精简高效要求避免因人设岗,压缩冗余岗位,控制人员规模,降低管理成本;按需设岗需立足林场核心职能,如生态保护、森林经营、产业发展等,确保岗位设置与实际需求匹配;分类管理则根据岗位性质划分管理、技术、工勤等序列,实施差异化考核与激励;动态调整需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根据政策变化、资源状况及林场发展适时优化岗位设置。
定岗的主要流程
明确功能定位与职责边界
首先需厘清林场的核心功能,若林场以生态保护为主(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林林场),则重点设置管护、监测、防火等岗位;若兼具经营属性(如商品林林场或复合型林场),需增加造林、抚育、产业开发等岗位,需界定林场与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避免职能交叉或空白,林区道路维护、社区协调等事务,若属地政府已覆盖,林场可不重复设岗。
开展岗位需求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访谈、工作量测算等方式,梳理林场现有工作任务,管护岗位需根据森林面积、管护难度(如地形复杂度、火险等级)确定人员数量;技术岗位需结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调查等专业需求,明确资质要求(如林草工程师、测绘工程师等),对重复性、低效性岗位进行合并,对新增需求(如碳汇计量、生态旅游)增设专项岗位。
划分岗位类别与等级
根据工作性质,将岗位划分为三大序列:
- 管理序列:负责林场日常运营与决策,如场长、副场长、科室负责人(如资源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等,明确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职责权限。
- 技术序列:承担专业技术支撑,如林业工程师、生态监测员、信息技术员等,按初级、中级、高级设置职称等级,对应不同的技术职责与薪酬标准。
- 工勤序列:从事一线操作性工作,如护林员、造林工、机械操作员等,按技能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划分,突出实操能力要求。
制定岗位说明书
每个岗位需制定详细的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工作条件、考核标准”等内容,护林员岗位说明书需注明“管护面积XX亩、巡护频次每周不少于X次、要求具备森林防火基础技能、考核指标包括管护成效、安全事故发生率等”,为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提供依据。
动态调整与优化
建立岗位评估机制,每2-3年对岗位设置进行复盘,因政策调整(如天然林保护工程扩面)、技术升级(如引入无人机巡护)或林场转型(如发展林下经济),需及时增减或调整岗位,对长期闲置或效能低下的岗位予以撤销,对新增业务需求通过内部转岗、外部招聘等方式补充人力。
定岗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将林场定岗纳入地方林业发展规划,保障人员经费与社保待遇;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针对技术岗位开展专业技能提升(如遥感监测、林业碳汇核算),对工勤岗位加强实操训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将生态保护成效、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与薪酬挂钩,激发员工积极性。
相关问答FAQs
问:国有林场定岗时,如何平衡生态保护与经营发展的岗位配置?
答:需以“生态优先”为前提,确保生态保护岗位(如管护、防火、监测)占比不低于60%;在此基础上,根据林场资源禀赋适度设置经营岗位(如林下种植、森林旅游),且经营岗位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在商品林林场可增加抚育、采伐设计等岗位,但需严格限定采伐强度,确保森林可持续经营。
问:小型国有林场因规模有限,如何避免岗位设置冗余?
答:小型林场可推行“一岗多责、兼职兼岗”模式,场长可兼任资源管理科负责人,护林员可同时承担林区病虫害监测任务;对专业技术需求不高的岗位(如后勤、档案管理),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外包方式解决,减少专职岗位数量,建立“岗位AB角”制度,确保关键岗位不空档,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