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如何扣税是每位职场人士都应了解的重要知识,这不仅关系到个人实际收入,也是履行公民纳税义务的体现,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薪酬所得作为综合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扣税方式遵循明确的计算规则和流程。
薪酬所得的计税范围
薪酬所得主要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发放的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不属于薪酬所得的征税范围,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薪酬所得的扣税基础是“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额 - 起征点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起征点目前为5000元/月;专项扣除指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六项支出,这些扣除项目的具体标准和条件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
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后,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税率表如下:
-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3%,速算扣除数0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某纳税人月薪15000元,“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合计2000元,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 - 5000 - 2000 - 2000 = 6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应纳税额为6000×10% - 210 = 390元。
扣缴方式与申报流程
个人所得税通常由支付薪酬的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会根据纳税人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三险一金”缴纳情况,计算当期应扣缴的税款,并随工资一同发放,纳税人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向扣缴单位提交纸质资料,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综合全年综合所得(包括薪酬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特殊情况处理
若纳税人取得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单独计税的薪酬,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对于跨地区工作的纳税人、外籍个人等,其薪酬扣除可能涉及附加减除费用等特殊规定,需按照具体政策执行。
相关问答FAQs
Q1: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多个地方同时申报吗?
A1:不可以,纳税人只能就同一项专项附加扣除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纳税人只能选择其配偶中一方扣除,且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不得双方重复申报。
Q2:如果当月薪酬不足5000元,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A2:不一定,即使当月薪酬不足5000元,但如果累计年度综合所得超过6万元(即年度起征点),仍可能需要缴纳个税,某纳税人前11个月累计收入5.5万元,第12个月收入8000元,全年累计收入6.3万元,超过年度起征点,需在第12个月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