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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骗打虚背景下,地税部门如何精准施策?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是维护税收秩序、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地税部门作为税收征管的主力军,肩负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面打好“打骗打虚”攻坚战。

打骗打虚背景下,地税部门如何精准施策?-图1

强化数据赋能,构建智慧监管“防火墙”

数据是“打骗打虚”工作的核心要素,地税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破数据壁垒,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数据监控体系,一是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打通数据孤岛,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企业登记信息、银行流水、发票开具数据的交叉比对,及时发现异常申报行为,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风险指标模型,对企业的开票金额、税负率、资金流向等数据进行动态监测,通过设定预警阈值,对涉嫌虚开骗税风险的企业进行自动识别和分级分类,实现从“人海战术”向“精准打击”的转变,三是推广电子发票应用,实现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监管,通过电子发票的实时上传和查验功能,有效遏制假发票的产生,为“打骗打虚”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深化风险分析,打造精准打击“利剑”

风险分析是“打骗打虚”工作的关键环节,地税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分析识别、应对、反馈机制,提升打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一是组建专业风险分析团队,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海量税收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提炼出虚开骗税行为的典型特征和规律,针对“走逃企业”“异常抵扣”“票货分离”等高风险行为,制定专门的风险分析模型,二是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对不同企业采取差异化的应对措施,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开展专项检查;对中风险企业,进行约谈提醒,辅导其自查整改;对低风险企业,则给予更多信任,减少不必要的干扰,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税警联合办案”机制,通过数据共享、线索互移、证据互换,形成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打击格局,对虚开骗税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优化纳税服务,筑牢源头防范“第一道防线”

优质的纳税服务是防范虚开骗税行为的重要基础,地税部门应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从源头上减少虚开骗税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通过纳税人学堂、微信公众号、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和发票管理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特别是对新办企业、中小企业等重点群体,要提供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帮助其规范经营、诚信纳税,二是简化办税流程,优化纳税服务体验,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让纳税人感受到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从而增强其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三是建立“亲清”税企关系,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诉求,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引导纳税人树立诚信纳税意识,从根本上抵制虚开骗税违法行为。

打骗打虚背景下,地税部门如何精准施策?-图2

加强部门协作,凝聚齐抓共管“向心力”

“打骗打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地税部门应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加强信息共享,对注册地址异常、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不符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从源头防范“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二是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作,实现对纳税人资金流的实时监控,通过分析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及时发现涉嫌虚开骗税的资金异常流动,为案件查处提供有力证据,三是加强与邮政、物流等部门的协作,掌握货物流通信息,通过对发票信息与物流信息的比对,核实业务的真实性,打击“有票无货”“有货无票”等虚开行为。

完善长效机制,巩固综合治理“新格局”

“打骗打虚”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地税部门应归纳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打骗打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将纳税人的信用状况与发票领用、出口退税、税收优惠等挂钩,对信用高的纳税人给予激励,对信用低的纳税人加强监管,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定期培训、实战演练等方式,使税务干部熟练掌握“打骗打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曝光、法律政策解读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开骗税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法治意识,营造“诚信纳税、协税护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问答FAQs:

打骗打虚背景下,地税部门如何精准施策?-图3

问:地税部门如何识别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答:地税部门主要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识别来研判企业虚开风险,一是通过金税系统等平台,监控企业的开票金额、税负率、进项销项匹配度等指标,如短期内开票金额激增、税负率明显偏低或波动异常,可能存在风险,二是比对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实际经营情况与发票开具内容,如经营范围与开票品名不符、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等,三是核查企业的资金流水,关注大额、异常的资金往来,特别是与多个无关企业发生的频繁资金交易,四是结合行业特点,分析企业的能耗、产能、用工人数等与经营规模是否匹配,如企业实际经营规模与开票金额严重不符,则风险较高。

问:企业如果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怎么处理?
答:企业若不慎收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应立即停止抵扣,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说明情况,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企业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即不知情且交易真实),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不作偷税处理,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转出,已退税的需追缴;若企业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可能被认定为偷税,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企业在取得发票时,应加强审核,仔细核对发票信息、交易真实性,确保取得合规合法的发票,避免因疏忽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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