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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落实一岗双责,关键措施与责任分工具体有哪些?

社保局作为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的核心部门,承担着民生保障的重要职责,落实“一岗双责”是确保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关键举措,所谓“一岗双责”,即领导干部既要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二者不可偏废,社保局在落实“一岗双责”过程中,需从责任体系、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监督考核等多维度系统推进,形成“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格局。

构建分层分级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

落实“一岗双责”的前提是厘清责任边界,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三级责任链条。

  • 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局党委(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社保业务与廉政建设同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对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 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分管养老保险的领导在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待遇核算等业务时,需同步排查经办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指导科室制定防控措施,定期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
  • 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道防线”,需将廉政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待遇发放科室负责人在审核养老金发放数据时,既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也要审核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通过日常业务管理推动廉政要求落地。

为强化责任传导,社保局可建立《“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责任闭环。

完善制度建设,扎紧廉政风险“笼子”

社保工作涉及资金量大、覆盖人群广,廉政风险点多面广,需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

  • 健全业务经办规程:针对参保登记、待遇核定、基金支付等高风险环节,制定标准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时限,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在工伤认定中,实行“经办人初审—科室复核—领导审批”三级审核机制,确保认定过程公开透明;在社保基金拨付中,通过“线上申请+系统校验+双人复核”模式,杜绝违规拨付。
  • 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岗位分离、定期轮岗、关键岗位强制休假等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将基金征缴、待遇支付、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分离,避免一人掌握业务全流程;对财务、稽核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3-5年轮岗,防止长期任职滋生腐败。
  • 完善权力监督制度:推行“阳光社保”工程,通过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官网定期公布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结果,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和线上平台,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下为社保局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示例:

关键岗位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待遇核定岗 虚报冒领养老金、违规提高待遇标准 实行系统自动校验与人工复核双重审核;建立待遇领取资格定期认证机制;引入大数据比对核查死亡、服刑人员信息
基金财务岗 违规拨付基金、挪用资金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付凭证需经会计、出纳、分管领导三方签字;定期开展基金专项审计
政策宣传岗 利用政策误导群众、收受好处费 统一政策宣传口径;宣传材料需经法制部门审核;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

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社保局需通过常态化教育引导,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 开展专题廉政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社保系统典型腐败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 强化业务与廉政融合培训:在业务培训中融入廉政教育内容,例如在“社保经办技能培训班”中增设“廉政风险防控”课程,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让干部职工在掌握业务技能的同时,明确廉洁从业底线。
  • 培育廉洁文化:开展“廉洁社保”主题活动,通过廉洁演讲比赛、廉政书画展、签订廉洁承诺书等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设立“廉洁文化墙”,宣传廉洁先进典型,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强化监督考核,推动责任落地

“一岗双责”落实效果需通过监督考核来检验,社保局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责任不悬空。

  • 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纪检组通过列席党委会议、查阅工作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针对社保基金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 引入第三方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担任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对社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保基金进行年度审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 严格考核问责: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对落实不力、发生腐败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某科室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领取养老金,不仅追究经办人责任,分管领导也需承担领导责任。

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风险防控效能

随着“互联网+社保”的深入推进,社保局需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一岗双责”落实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 建设智慧社保系统: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社保业务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自动识别异常数据,系统可对同一参保人在多个地区重复领取养老金、死亡后继续领取待遇等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发现和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 推行电子监察平台:建立业务办理电子监察系统,对经办流程进行全程跟踪,对超时办理、违规操作等行为自动预警,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动态监督。
  • 优化线上服务渠道:通过“社保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供参保查询、待遇认证、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减少线下经办环节,降低人为干预风险。

相关问答FAQs

问:社保局如何确保“一岗双责”在基层经办窗口有效落实?
答:为确保“一岗双责”在基层经办窗口落地,社保局可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实行“窗口负责人首责制”,将窗口业务办理效率与服务质量、廉洁自律情况纳入负责人考核;二是建立“AB岗+监督岗”制度,每个窗口设置A、B岗互补,并安排纪检人员定期巡查,核查服务态度、办理流程合规性;三是推行“好差评”机制,参保人对窗口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绩效挂钩,对差评及时回访整改,倒逼窗口人员廉洁规范服务。

问:社保局在落实“一岗双责”中如何平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
答:平衡二者关系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同步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签订责任书;二是同步推进,在业务培训中融入廉政教育,在风险排查中聚焦业务环节,在考核评价中兼顾业务指标与廉政指标;三是同步考核,将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并作为领导干部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避免“重业务、轻廉政”或“抓廉政、丢业务”的倾向,确保二者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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