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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怎么办理?完整流程与条件是什么?

“一事一议”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治理中的一项重要机制,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公共服务事项决策等,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方式,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办理流程规范、程序严谨,需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等原则,确保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群众满意,以下从适用范围、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一事一议”的具体办理方法。

明确“一事一议”的适用范围

“一事一议”主要适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具体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水利设施修建(如水渠、蓄水池)、环境卫生整治(如垃圾处理站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如村文化活动广场)、绿化美化工程等单项投资在规定额度以下(通常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如部分地区规定不超过50万元)、资金主要由村民筹资或村集体承担的项目,需注意,以下事项不纳入“一事一议”范围:大中型公益事业建设(如跨区域水利工程)、村民承包经营的生产活动、村“三资”管理中的常规事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等。

“一事一议”的详细办理流程

(一)提议阶段:收集民意,确定议题

  1. 议题收集:由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或10名以上年满18周岁的村民联名提出议题,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计投资、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等核心要素。
  2. 初步审查:村“两委”对议题进行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属于村内公益事业、是否有实施必要性,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3. 公示提议: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公示提议内容,公示期不少于3天,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确保议题反映多数村民诉求。

(二)审议阶段:民主协商,形成方案

  1. 制定方案:村“两委”牵头,组织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乡贤等共同商议,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预算明细(人工、材料、设备等)、资金筹措方案(村民筹资、村集体补助、社会捐赠等)、实施步骤、管护机制等。
  2. 民主审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且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对方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过程中需充分讨论,确保村民知情、表达意愿。
  3. 方案完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形成最终决议,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需详细记载讨论过程、表决结果。

(三)申报审批:规范流程,获取支持

  1. 村级备案:决议通过后,由村委会将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方案等材料报乡镇(街道)政府备案。
  2. 部门审核:涉及规划、环保、水利等审批事项的项目,需提前向相关县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表等)。
  3. 资金监管:对涉及财政补助的项目(如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需按程序申报,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资金用途和补助额度。

(四)组织实施:公开透明,全程监督

  1. 公开招标:项目投资额达到规定标准(如部分地区规定超过30万元)的,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小额项目可采用村民自建、村集体组织建设等方式,但需明确施工负责人和质量监管人。
  2. 签订合同:村委会与施工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需经乡镇(街道)农经站或法律顾问审核。
  3. 施工监督:成立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干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公示工程进展和开支明细(如每周在村务公开栏更新)。
  4. 验收评估:工程竣工后,由村委会组织监督小组、村民代表、施工单位共同初验,再报请乡镇(街道)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后续管理:明确权责,长效管护

  1. 资产登记: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纳入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明确产权归属。
  2. 管护机制:通过村民会议制定管护公约,落实管护主体(如村民理事会、专人管护员)、管护经费(从村集体收益、村民筹资中列支)和管护责任,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3. 公开公示: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如会议记录、合同、验收报告、资金收支明细)需在村务公开栏长期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一事一议”办理的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循民主程序:不得以少数人意见代替多数人意愿,确保村民在提议、审议、实施等环节的全程参与,杜绝“暗箱操作”。
  2. 规范资金管理:村民筹资需遵循自愿原则,严格上限控制(如目前规定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资金专款专用,通过银行转账或村集体账户管理,严禁现金交易。
  3. 控制筹资筹劳标准:除筹资外,可自愿投工投劳,但需折价计入项目成本,强制或变相强制摊派均属违规。
  4. 强化风险防控:对投资大、技术复杂的项目,需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论证,避免盲目决策导致资源浪费;建立应急机制,妥善处理施工中的矛盾纠纷。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如何管理?如何确保不被挪用?
解答:“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由村委会开设专用账户,乡镇(街道)农经站负责监管,资金拨付需按工程进度进行,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督小组签字、村委会负责人审批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严格执行“四公开”制度(筹资方案公开、预算决算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工程结果公开),每笔收支明细需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村民有权随时查询账目,乡镇(街道)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挪用、侵占等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问题2:如果村民对“一事一议”项目决议有异议,如何解决?
解答:村民对决议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向村委会提出书面质询,村委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二是向乡镇(街道)政府或农经站反映,由乡镇(街道)派员调查核实,督促村委会纠正违规行为;三是若认为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村民合法权益,可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人大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修改决议,村民也可通过村民会议重新表决,若10%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议,可召开村民会议对原决议进行复议,确保决策符合多数村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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