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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加班费计算基数按工资总额还是基本工资?

月薪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劳动保障领域的重要知识点,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加班费的计算需结合劳动者工资标准、加班时长及不同加班性质(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综合确定,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加班费计算的核心要素

  1. 工资基数确定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通常以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为依据,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基数;
    • 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
    • 集体合同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实际提供的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若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低于合同约定,且无证据证明双方已变更原工资约定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意: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计算时需剔除加班费、福利性补贴等非正常劳动报酬部分。

  2. 加班时长的区分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加班分为三种类型,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的加班费倍数: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指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之外提供的劳动;
    • 休息日加班:指劳动者在周六、周日等法定休息日提供的劳动;
    • 法定节假日加班:指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等)提供的劳动。

加班费的具体计算公式

  1. 小时工资折算
    首先将月工资折算为小时工资,公式为:
    小时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8小时
    “21.75天”为月平均法定工作天数(全年365天÷12个月÷每周工作5天=21.75天)。

  2. 不同类型加班费计算

    • 工作日加班费:按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
      公式:加班费 = 小时工资 × 1.5 × 延长工作小时数
    • 休息日加班费:按小时工资的2倍计算
      公式:加班费 = 小时工资 × 2 × 休息日加班小时数
      注意:休息日用人单位可安排补休,若补休则无需支付加班费,未补休的需支付2倍工资。
    •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小时工资的3倍计算
      公式:加班费 = 小时工资 × 3 × 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
      注意:法定节假日加班不适用补休,必须支付3倍工资。

加班费计算示例(表格说明)

假设某劳动者月工资基数为6000元,不同加班情形下的加班费计算如下:

加班类型 小时工资(元) 加倍系数 加班时长(小时) 应得加班费(元) 计算过程
工作日延长加班 48 5倍 3 16 48 × 1.5 × 3 = 155.16
休息日加班 48 2倍 8 68 48 × 2 × 8 = 551.68
法定节假日加班 48 3倍 4 76 48 × 3 × 4 = 413.76

:上述示例中,小时工资 = 6000 ÷ 21.75 ÷ 8 ≈ 34.48元。

特殊情况处理

  1. 计件工资制加班费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加班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 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倍支付;
    • 休息日加班:按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倍支付;
    •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倍支付。
  2. 综合工时制加班费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1.5倍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仍需按3倍支付加班费。

  3. 不定时工时制加班费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如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等),一般不计算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仍需按3倍支付工资。

加班费的法律保障

  1. 加班费支付要求
    加班费必须货币支付,不得以调休、补休等形式替代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仲裁时效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需提供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相关问答FAQs

Q1:加班费基数是否包含绩效奖金和补贴?
A1:加班费基数原则上包含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加班费基数不包含加班费本身、福利性收入(如餐补、交通补贴)及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等,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工资构成有明确约定,可按约定执行,但折算后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Q2:用人单位能否通过“包薪制”规避加班费支付义务?
A2:不能。“包薪制”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固定工资(如“月薪8000元,包含加班费”),若该固定工资低于法定加班费计算标准,则该约定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加班费差额,且需提供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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