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事档案材料的修改是一项严肃且规范的工作,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严肃性,人事档案是个人经历、学历、奖惩等重要信息的原始记录,任何修改均需有充分依据、合规程序及材料支撑,严禁擅自涂改、伪造或篡改档案内容,以下是洛阳市人事档案修改的具体流程、适用情形及注意事项:
人事档案可修改的常见情形
人事档案并非所有内容均可修改,仅当材料存在错误、遗漏或不规范时,才可按规定申请修改,常见可修改情形包括:
- 身份信息错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关键信息与原始材料不一致(如户籍登记、出生证明材料有误)。
- 学历学位信息错误:如毕业院校、专业、学制、学位编号等与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不符。
- 工作经历遗漏或错误:如主要工作经历缺失、工作时间记载错误、单位名称变更未更新等。
- 奖惩记录不规范:如奖惩材料缺失、表述不清,或存在与事实不符的记载。
- 其他需更正的信息:如档案中存在重复材料、非本人材料,或因政策调整需补充的专项材料(如职称评审、工资调整等)。
人事档案修改的基本流程
(一)申请与材料准备
- 提交书面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向档案保管单位(如单位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等)提交《人事档案信息更正申请表》,详细说明需修改的内容、原因及依据。
- 提供证明材料:根据修改内容,需准备原始材料及佐证材料,
- 修改姓名:需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始身份证、户口本及法院姓名变更判决书(如适用)。
- 修改出生日期:需提供原始出生证明、户籍档案记载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需注明依据的原始档案材料)。
- 修改学历学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 修改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所有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由档案保管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与原件核对无异”印章。
(二)审核与鉴定
- 档案保管单位初审:档案管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查验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符合修改条件,对存疑材料,需向出具单位核实。
- 集体研究或上级审批:涉及重大信息修改(如出生日期、学历等)或情况复杂的,需由档案保管单位组织集体研究,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如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等)审批。
- 档案专项审核: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特定群体,可能需配合组织部门的档案专项审核,确保修改内容符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三)材料归档与更新
- 替换或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档案保管单位需对档案中的错误材料进行替换(如原件丢失需提供复印件并注明原因),或在档案中补充新的证明材料,同时在《档案材料目录》中注明修改情况及日期。
- 信息录入与系统更新:对于电子档案,需同步更新系统信息,确保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致。
- 归档确认:修改完成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人事档案信息更正登记表》中记录修改全过程,确保可追溯。
不同人群档案修改的特殊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档案修改需严格遵循《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涉及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党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
- 修改参加工作时间:需提供招工表、转正定级表等原始材料,并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 修改党龄:需根据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等材料,由所在党委出具审核意见。
(二)企业人员
企业员工(含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档案修改,一般由企业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市场负责,若档案由人才市场保管,需联系档案存放机构办理;若档案由原单位保管,需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人委托保管档案
灵活就业人员或档案由人才服务中心个人委托保管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档案存放地(如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区县人才市场)提交申请,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
注意事项
- 严禁擅自修改:个人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撤换档案材料,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 及时申请:发现档案信息错误后,应尽快申请修改,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材料难以收集或影响个人权益(如退休、职称评审等)。
- 保留修改记录:档案修改后,应向档案保管单位索取《档案信息更正登记表》复印件,作为修改凭证。
- 委托办理需规范: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确保手续合法。
洛阳市人事档案办理常见单位及联系方式
办理单位类型 | 具体单位示例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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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人才服务中心 | 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西工区体育场路5号) | 0379-63901177 |
区县人才市场 | 涧西区人才市场、西工区人才市场等 | 各区县人社局电话 |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 单位内部人事处或组织部门 | 单位公开电话 |
相关问答FAQs
Q1: 人事档案中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如何修改?
A: 若档案中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一致,需先核实原始材料(如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若原始材料记载有误,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书面证明(注明依据的原始档案材料),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证明及档案保管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向档案保管单位提交申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审核通过后由档案管理部门更正。
Q2: 修改人事档案中的学历信息需要哪些材料?
A: 修改学历信息需提供:①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②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学信网打印)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若为海外留学);③ 原档案中错误学历材料的复印件(需档案保管单位盖章),若档案中无学历材料,需补充学籍档案(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由档案保管单位审核后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