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法定条件并按规定流程办理,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操作指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核心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年:指失业前用人单位与本人已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如单位破产、倒闭等)、因单位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被开除、除名等情况,若因本人主动辞职(如因个人职业发展、薪资不满等主动离职),通常不符合条件,但若因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主动离职,可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需在失业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表明当前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需在失业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领取。
办理渠道
-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当地人社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如“XX人社通”)提交申请。
- 线下办理: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需注明失业原因,由用人单位盖章);
- 本人社会保障卡(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
- 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或纸质版,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 失业登记证明(部分地区可通过线上自动关联,无需单独提供)。
审核与发放
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审核通过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审核不通过的,会书面告知原因。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期限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则失业保险金发放范围为1400-1800元/月(具体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发放期限
根据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12个月;
-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领取18个月;
-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领取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停发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 重新就业并参保的;
- 应征服兵役的;
- 移居境外的;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问答FAQs
问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吗?
答: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无需缴费,保障基本医保待遇,养老保险方面,个人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若断缴不影响养老保险权益,但影响退休后养老金计算。
问2:主动辞职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没有例外情况?
答: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例外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者据此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失业保险金,需注意,离职时需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注明上述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以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