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是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因接受工伤医疗而暂时无法从事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暂停工作保留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间,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为其提供充分的康复时间和医疗支持,了解停工留薪期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对工伤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是关于停工留薪期申请表的详细说明及操作指南。
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基本概念与法律依据
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以工伤职工的伤情、治疗情况为依据,需通过医疗诊断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确定。
停工留薪期申请表的填写规范
停工留薪期申请表是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停工留薪待遇的核心材料,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通常会提供统一制式的表格,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表头信息
- 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事故发生时间(或职业病诊断时间)、事故原因(如“工作中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需与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材料信息一致,避免涂改。
- 用人单位信息: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单位营业执照核实单位信息。
(二)工伤认定及治疗情况
- 工伤认定编号:若已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需填写编号;若尚未认定,需注明“工伤认定申请中”,并同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 伤情描述:简要说明受伤部位、诊断结果(如“右桡骨远端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等)、治疗医院名称、入院及出院时间、目前治疗阶段(如“手术治疗中”“康复期”等),可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出院小结等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
- 医疗建议:由主治医师填写关于停工休息期限的建议,建议停工休息3个月”“需定期复查,停工期限根据康复情况调整”等,需加盖医院公章或医务部门章。
(三)停工留薪期申请内容
- 申请停工留薪期起止时间:根据医疗建议填写,起始时间一般为事故发生日或工伤认定之日,截止时间需结合伤情预估,如“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工资福利待遇说明:注明“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标准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可通过工资流水或单位盖章的工资证明佐证。
(四)申请人承诺与签字
申请人需亲笔签字并注明日期,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若由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停工留薪期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除申请表外,需一并提交以下材料(各地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HR确认):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备注 |
---|---|---|---|
1 | 停工留薪期申请表 | 原件 | 单位或经办机构提供模板,申请人签字确认 |
2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需与原件核对一致,正反面复印 |
3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复印件 | 未认定工伤的,需同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据 |
4 | 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材料 | 复印件 | 包括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需加盖医院公章 |
5 | 医师出具的停工休息建议 | 原件 | 需明确停工期限及理由,由主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医务部门章 |
6 | 工资证明材料 | 复印件 | 如近6个月工资流水、单位盖章的工资明细表(需体现月平均工资) |
7 | 授权委托书(如代办) | 原件 | 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及委托期限,申请人签字 |
8 |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需与原件核对一致 |
停工留薪期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近亲属申请需提供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诊断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表及材料,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并保留提交凭证(如签收记录、邮寄回执等)。
(二)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收到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对符合条件的,需在停工留薪期开始之日起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对有争议的(如对停工期限存在分歧),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能力鉴定与停工期限确认
若伤情复杂或停工期限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在停工留薪期满前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委员会需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鉴定结论为最终依据,双方需执行。
(四)待遇支付与争议处理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支付周期一般不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的,工伤职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如加付赔偿金)。
注意事项
- 及时申请:停工留薪期申请应在工伤治疗开始后尽快提出,避免因延迟申请导致待遇损失。
- 保留证据:所有医疗材料、工资流水、沟通记录等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核查或维权使用。
- 了解政策差异:各地对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如最长期限、工资计算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12333热线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 避免“双份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不得同时享受伤残津贴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达到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后,停工留薪期满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相关问答FAQs
Q1: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延长需提供:①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②医疗机构出具的继续治疗或康复证明;③用人单位同意延长的书面意见(若用人单位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医疗诊断和专家意见作出最终结论。
Q2: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若用人单位未支付怎么办?
A: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费,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伤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①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限期支付;②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电话12333),提交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