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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还是生产成本?

人员工伤在会计核算中涉及多个科目,具体入账需根据工伤发生阶段、费用性质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工伤相关支出主要分为“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福利费”和“营业外支出”两大类,同时可能涉及“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工伤费用的会计科目核算

工伤费用通常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不同类型工伤费用的核算科目如下:

(一)应由企业承担的工伤费用

  1. 医疗费、康复费等直接医疗相关支出
    职工因工受伤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等),若已参加工伤保险,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企业在收到保险赔偿时冲减“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若未参加工伤保险或保险赔付不足,需企业自行承担的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
    会计分录示例

    • 支付医疗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应由保险基金承担部分)
      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企业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收到保险赔付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一次性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或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需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若属于短期薪酬范畴(如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福利费”;若属于非经常性损失(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注:此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为科目名称,实际核算中也可直接使用“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
    会计分录示例

    • 计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福利费
    •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伤停止工作治疗期间,企业需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福利,该部分属于职工薪酬范畴,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及相应成本费用科目(如生产车间计入“制造费用—工资”,行政人员计入“管理费用—工资”)。
    会计分录示例

    • 计提停工留薪期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或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贷:银行存款

(二)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若后续发生工伤赔偿,企业先通过“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核算应收保险基金赔偿款,收到赔偿后冲减该科目,不直接影响当期损益。

(三)特殊情况下的科目处理

  1. 未参加工伤保险且企业承担全部赔偿
    若企业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一次性赔偿等)均计入“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同时需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税法规定判断是否属于税前扣除项目(如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可税前扣除)。
    会计分录示例
    借: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
    贷:银行存款

  2. 职工个人承担部分
    工伤事故中若存在职工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如非医保用药费用),企业代为支付后,可向职工追偿,通过“其他应收款—职工”核算,不计入企业损益。

工伤相关科目核算对比表

费用类型 核算科目 说明
企业承担的医疗费 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福利费 扣除保险赔付后的净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应付职工薪酬—短期薪酬—福利费 属于职工薪酬范畴,需计提后支付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 非经常性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停工留薪期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按职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成本费用科目
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管理费用—保险费 在缴纳当期计入损益
应收工伤保险基金赔偿款 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 收到赔偿后冲减该科目,不体现为收益
未参保企业全部工伤赔偿 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 需符合税法规定方可税前扣除

相关问答FAQs

Q1:工伤医疗费中,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是否需要取得发票才能入账?
A:是的,企业承担的工伤医疗费需取得合规发票(如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收费票据)作为原始凭证,方可进行税前扣除和会计核算,若无法取得发票,可能面临税务风险,且会计核算缺乏依据。

Q2:职工因工死亡,企业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应如何核算?
A: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属于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应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或直接列示“营业外支出—工伤赔偿”),若已参加工伤保险,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通过“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核算,企业支付的部分扣除保险赔款后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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