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发工资规避社保是许多企业试图降低成本的方式,但需明确指出,这种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不仅面临补缴、罚款等行政处罚,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以下从违法手段、法律风险及合法合规替代方案三个方面展开说明,强调合法经营的重要性。
常见的违法规避手段及本质
部分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可能采取以下所谓“规避”手段,但这些行为均被法律明确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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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发放工资,不申报个税
企业通过现金方式支付工资,不通过银行代发且不申报个人所得税,试图隐藏劳动关系和工资总额,从而逃避社保缴纳义务,这种方式看似降低成本,但工资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易被税务部门核查,一旦发现,企业需补缴社保及滞纳金,并面临偷税漏税处罚。 -
将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补贴”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较低基本工资(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余以“交通补贴”“餐饮补贴”“通讯补贴”等名义发放,试图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社保,降低缴费基数,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缴费基数应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拆分行为属于基数核定违规。 -
通过第三方公司代发工资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并存,或让员工与第三方公司(如劳务派遣公司、咨询公司)签订合同,企业将工资支付给第三方,再由第三方转给员工,试图规避与员工的直接劳动关系,从而不缴纳社保,但若实际用工主体为企业,员工受其管理、指挥,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需承担社保责任。 -
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以“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员工签署书面承诺书,并将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不可通过协议免除,此类承诺书无效,企业仍需补缴。 -
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无论员工实际工资多少,均按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如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缴费,导致员工社保权益受损,这种行为属于少缴社保,社保部门可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
违法行为的法律风险
规避社保缴纳的企业,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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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社保部门可责令限期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税务部门也可因未代扣代缴个税等行为处以罚款。 -
民事赔偿
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员工发生工伤、医疗等费用,本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的部分,企业需全额承担。 -
刑事责任
若企业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方式,少缴社保费用,数额较大且占应缴额10%以上的,可能构成逃税罪,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或拘役。
合法合规的降本增效方案
企业应通过合法方式优化用工成本,而非触碰法律红线,以下为合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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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薪酬结构,合理设计福利
在工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可调整薪酬结构,例如增加不缴纳社保的福利项目(如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既能提升员工福利,又能合理降低用工成本,需注意,企业年金等补充福利需符合国家规定,且不得替代法定社保。 -
灵活用工模式合规应用
对于非核心、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可依法使用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或业务外包等灵活用工模式,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企业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但需缴纳工伤保险;劳务派遣用工需符合“三性”岗位要求,且用工单位需对派遣员工的社保负责,灵活用工需确保“真实业务、合理对价”,避免“假外包、真派遣”等违规行为。 -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关注国家及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如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的企业,可享受税收减免;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有企业所得税优惠;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符合规定的福利,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降低税负。 -
提升员工效率,降低人均成本
通过优化流程、引入技术工具、加强员工培训等方式提升劳动生产率,降低单位产出的用工成本,而非通过克扣社保等违法手段,采用自动化设备替代部分人工,或通过绩效管理激发员工积极性,实现“降本增效”的良性循环。
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参考(以部分地区为例)
为明确合规缴费标准,以下以某省为例说明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保险类型 | 缴费基数下限(元) | 缴费基数上限(元) | 企业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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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3680 | 18400 | 16% | 8% |
医疗保险 | 3680 | 18400 | 8% | 2% |
失业保险 | 3680 | 18400 | 7% | 3% |
工伤保险 | 3680 | 18400 | 2%-1.9%(行业差别) | 0% |
生育保险 | 3680 | 18400 | 5% | 0% |
注: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若工资低于下限按下限缴,高于上限按上限缴,企业需以全部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保,不得拆分或瞒报。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企业能否与员工约定“工资包含社保费用”,由员工自行缴纳?
解答:不能,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约定由职工自行承担用人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用,若企业与员工签订此类协议,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企业仍需为员工补缴社保,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问题2: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如何避免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解答:为避免“假外包、真派遣”的法律风险,企业需确保业务外包的真实性:一是外包业务需为企业非核心业务,且外包公司具备独立经营资格和相应资质;二是外包公司对员工拥有直接管理权、薪酬分配权和劳动关系管理权,用工企业仅按业务成果支付外包费用,不直接管理外包员工;三是外包费用需与业务量、工作量挂钩,而非按人数结算,建议签订规范的外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留业务真实性的证据(如外包公司的报价单、服务方案、验收记录等),确保“业务外包”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