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拓网

标准工时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加班费又该咋算?

标准工时制度是我国工时制度的基本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工作时间规定》,标准工时为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结合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标准工时工资的计算涉及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病假工资等多个维度,需明确工资构成、计算基数、加班倍数等核心要素,以下从基础概念、计算方法、特殊情况处理及法律依据等方面详细说明。

标准工时工资的基础概念

标准工时工资计算的前提是明确“工资计算基数”和“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工资折算标准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月工资收入”通常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等固定收入,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非固定项目,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或实际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致,应按劳动者实际发放的月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不包括最近12个月的加班工资)。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算

在标准工时下,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计算公式为:月正常工资=日工资×实际出勤天数;或月正常工资=小时工资×实际工作小时数,某劳动者月基本工资为5500元,当月实际出勤22天,则日工资=5500÷21.75≈252.87元,月正常工资=252.87×22≈5563.14元,若当月包含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不扣减,即出勤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但计算时不需额外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单独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

标准工时下,加班分为三种情形,分别适用不同倍数计算工资:

  1. 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每日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0小时的部分):按不低于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150%支付,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小时工资×加班小时数×1.5,劳动者小时工资≈31.61元(5500÷21.75÷8),当日加班3小时,加班工资=31.61×3×1.5≈142.25元。
  2. 休息日加班(每周至少休息1日,通常为周六日):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按不低于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日工资×加班天数×2;或小时工资×加班小时数×2,休息日加班1天,加班工资=252.87×1×2≈505.74元。
  3. 法定节假日加班(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无论是否补休,均按不低于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日工资×法定节假日天数×3;或小时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3,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加班工资=252.87×1×3≈758.61元。

月工资包含加班费的情形:若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需在计算时扣除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再按上述标准计算加班费,约定月工资6000元(含加班费),当月正常出勤20天、休息日加班2天,则正常工资=252.87×20≈5057.4元,休息日加班费=252.87×2×2≈1011.48元,合计工资=5057.4+1011.48≈6068.88元,与约定工资差额需补足;若差额超过约定工资,则按约定工资支付,无需额外补足。

特殊情况工资计算

  1. 病假工资: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的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具体比例可结合劳动者工龄和地方规定(如上海规定:病假工资=(日工资×计算系数)-病假期间不计发的工资性补贴,计算系数为:工龄不满2年按60%,2-4年按70%,4-6年按80%,6-8年按90%,8年以上按100%),劳动者日工资252.87元,工龄3年,计算系数70%,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690元,则日病假工资=252.87×70%≈177.01元,不低于2690÷21.75≈123.68元的80%(98.94元),故按177.01元支付。
  2. 事假工资:劳动者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日工资×(当月天数-事假天数),当月30天,事假2天,月工资5500元,日工资252.87元,事假扣减工资=252.87×2≈505.74元,实发工资≈4994.26元。
  3.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约定工资5000元,试用期工资=5000×80%=4000元,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690元,则按4000元支付。

工资计算示例(表格)

以下以月工资5500元、当月22天工作日(含2天休息日加班、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为例,计算月工资总额:

项目 计算方式 金额(元)
日工资 5500 ÷ 21.75 87
小时工资 87 ÷ 8 61
正常工作工资 87 × 20(出勤天数) 40
休息日加班工资 87 × 2 × 2 48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87 × 1 × 3 61
月工资总额 40 + 1011.48 + 758.61 49

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1.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工资计算基数、加班费、病假工资等支付要求;各地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细化了地方执行标准。
  2. 注意事项: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标准、加班费计算基数;工资支付需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至少2年;劳动者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清单;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问答FAQs

Q1:标准工时下,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如何计算加班费?
A:若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需先按正常工作时间折算日工资,再根据加班类型计算加班费,约定月工资6000元(含加班费),当月正常出勤20天、休息日加班2天,则正常工资=(6000÷21.75)×20≈5517.24元,休息日加班费=(6000÷21.75)×2×2≈1103.45元,合计工资≈6620.69元,若约定工资6000元已包含加班费,则加班费按上述计算后,与正常工资合计不超过6000元的部分无需补足,超过6000元的按6000元支付。

Q2:劳动者离职时,未休完的年假如何折算工资?
A: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离职时,若当年度未休年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计算公式为:未休年假工资=日工资×未休年假天数×2(额外200%),日工资252.87元,未休年假3天,年假工资=252.87×3×2≈1517.22元,若用人单位已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则需额外支付200%的补偿。

版权声明:本文由互联网内容整理并发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著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投诉邮箱:m4g6@qq.com 如需转载请附上本文完整链接。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ituowang.com/portal/28777.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