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勤如何算工资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合规运营,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员工劳动合同综合确定,其核心逻辑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础,根据员工实际出勤情况(包括正常出勤、加班、缺勤等)进行核算,确保工资计算准确、公平、合法,以下从工资构成、考勤数据类型、计算公式、特殊情况处理及合规要求等方面详细说明。
工资构成与考勤关联的基础
工资计算需先明确“应发工资”的构成,通常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技能工资、津贴补贴(如交通补贴、餐补)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等固定部分通常与出勤直接挂钩,而绩效工资可能需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但也可能以出勤作为考核前提(如全勤奖)。津贴补贴中,部分与出勤相关(如高温作业津贴需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发放),部分则固定发放(如岗位性补贴)。
在计算前,需明确各项目的计算基数:
- 日工资:用于核算缺勤扣款或非全勤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计薪天数是根据全年365天减去104天(全年周末休息日)再除以12个月得出,是法律规定的统一标准。
- 小时工资:用于核算加班费或非全日制用工工资,计算公式为: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考勤数据类型及其对工资的影响
考勤数据是工资核算的直接依据,主要类型包括:
正常出勤
指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通常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的出勤情况,包括正常工作日、周末加班调休后的出勤等,正常出勤是计算全月工资的基础,需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固定工资部分。
加班
指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劳动的情况,分为三类: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在每日8小时外工作,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加班费;
- 休息日(周六、周日)工作:无法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
- 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庆等)工作: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且不适用补休。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需优先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既无劳动合同又无集体合同的,按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作为基数。
缺勤
指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需根据缺勤类型扣减工资:
-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企业可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事假扣款公式为:事假扣款=日工资×事假天数;
- 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休息,根据医疗期及工资支付规定发放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比例按地方规定执行),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日工资×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支付比例;
- 旷工:员工未按规定请假缺勤,企业可按规定扣减工资,且可能给予纪律处分,旷工扣款通常高于事假,例如按日工资的2-3倍扣款,具体以企业合法合规的规章制度为准;
- 其他假期:如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假期,工资按正常出勤标准支付(其中产假陪产假等可能包含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
工资计算公式与示例
月应发工资通用公式
月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固定津贴补贴)×(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月计勤天数)+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系数+加班费+其他应发款项(如全勤奖)-缺勤扣款(事假、病假、旷工等)
“月计勤天数”需区分“月计薪天数(21.75天)”和“月制度工作天数”,月制度工作天数=(全年365天-104天休息日)÷12≈21.75天,但部分企业因行业特殊性(如制造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月制度工作天数可能不同,需根据考勤制度调整。
分项计算示例
假设员工张某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含基本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2000元、技能工资1000元),固定津贴补贴500元(全勤发放),绩效工资1000元(绩效考核系数1.0,全勤享受),当月考勤情况为:实际出勤20天,事假2天,周末加班1天(未调休),无其他缺勤。
- 日工资=6000元÷21.75天≈275.86元
- 固定工资部分=(3000+2000+1000)×(20天÷21.75天)+500元(固定津贴,全勤发放)≈6000×0.9195+500≈6017元
- 绩效工资=1000元×1.0=1000元
- 加班费=6000元÷21.75天×1天×200%(休息日加班)≈551.72元
- 事假扣款=275.86元×2天≈551.72元
- 月应发工资≈6017+1000+551.72-551.72≈7017元
特殊情况处理
新入职/离职员工工资
新入职员工当月工资需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
- 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月计勤天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其他应发款项
离职员工同理,按离职前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同时需结清未休年休假报酬(若符合未休条件)。
综合计算工时制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岗位,需在一个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如季度不超过156小时),超出的部分按加班费处理,若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足,通常不扣减工资(除非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未完成工作量)。
不定时工作制
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如高管、外勤人员),不区分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需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利,企业不得变相强迫加班,且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规要求与注意事项
- 工资支付周期:法律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日期需在劳动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中明确,不得无故拖欠。
- 最低工资保障: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考勤记录留存:企业需保存员工考勤记录至少2年,以备劳动监察部门核查或劳动争议仲裁时使用,考勤记录需经员工签字确认,确保真实有效。
- 规章制度合法性:企业制定的考勤及工资计算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向员工公示,否则可能因程序违法无效。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否包含加班费本身?
解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加班费本身,应以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基数,若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加班费基数有明确约定(如基本工资或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按约定执行;若无约定,一般以员工当月应发工资(不包括各类补贴、奖金)为基数,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2:员工请病假期间,社保和公积金是否需要个人缴纳?
解答:病假期间员工与劳动关系仍存续,企业需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社保中个人应缴纳部分(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从病假工资中代扣代缴;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同样可从病假工资中扣除,但需注意,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扣除个人社保公积金后,实际发放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