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才购房补贴目前采用网上申报制,符合条件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注册登录“株洲市人才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上传资料图片申报。

株洲市企业申报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以下是详细的申报流程和所需信息资料的详细说明:
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1、申报条件:
- 重点支持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的技术中心建设。
- 企业需在株洲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如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 具备较好的研发、团队、试验等基础条件,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2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 企业在申请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税收违法行为、司法或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违法失信行为。
- 已被认定为国、省企业技术中心的法人单位不再申报市企业技术中心。
2、申报材料:

- 《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 《株洲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 相关佐证材料,如真实性承诺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申报程序:
- 申报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申请报告和评价材料,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 各县市区发改局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填报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改委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
4、其他注意事项:
- 申报单位需确保资料真实,如有作假、虚报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 市发改委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自主按程序申报。
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
1、申报对象:
- 主要面向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与低空经济、先进硬质材料和陶瓷4个细分行业内的数字化服务商。
2、申报条件:
- 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
- 在株洲市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驻派一定规模且经验丰富的稳定专业服务团队。
- 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和项目实践能力,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竞争优势。
3、申报材料:
- 《株洲市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
- 《株洲市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4、申报程序:
-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属县(市)、区或经开区工信部门;注册地不在株洲市域范围的企业按要求报送至株洲高新区大数据资源局。
- 由县(市)、区或经开区工信部门对注册地在株洲市域范围内的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株洲高新区大数据资源局对注册地不在我市区域范围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
- 专家评审后,对初步确定入选的数字化服务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株洲市数字化服务商名录。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1、申报条件:
- 在株洲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创业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正常经营一定时间(如1年以上),吸纳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 属于重点就业群体或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 近两年在信用中国(湖南株洲)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违法记录。
2、申报材料:
- 《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或《年度株洲市初创企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请表》
- 申报对象基本信息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等
- 正常经营佐证资料,如公司简介、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 信用佐证资料
- 就业重点群体佐证材料(如适用)
3、申报程序:
- 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 组织初审,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受理辖区内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料并组织初审。
- 审核汇总,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负责在校生、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的补贴审核工作。
- 复核公示,市人社局汇总所有申报资料,每年集中组织1-2次复核工作,以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拟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并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株洲市企业的申报工作涉及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其特定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项目,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也需要注意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申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