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司作为连接企业与求职者的桥梁,其账务处理涉及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税务处理等多个环节,需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规定,以下从会计科目设置、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归集、税务处理及财务报表编制等方面详细说明人力资源公司的做账逻辑。
会计科目设置

人力资源公司需根据业务特点增设或细化会计科目,核心科目包括:
- 资产类:增设“代收代付款项”(核算代收的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备用金”(用于支付员工差旅费等)。
- 负债类:增设“应付员工薪酬”(核算应付未付的工资、奖金、社保等)、“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款项”(核算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部分)。
- 损益类: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劳务派遣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人力资源服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运营费用”等明细科目。
收入核算
人力资源公司收入主要分为劳务派遣收入和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收入,需区分不同模式确认收入:
-
劳务派遣模式
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收入为收取的管理费与服务费。- 确认时点:提供劳务服务期间,通常按月确认收入。
-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劳务派遣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人力资源外包模式
公司为用工单位提供招聘、培训、薪酬代发等外包服务,收入为服务费。- 确认时点:服务完成并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人力资源服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成本费用归集
人力资源公司成本分为直接人工成本和间接运营费用,需准确归集并匹配收入:
-
直接人工成本
包括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个税、福利费等,通过“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核算。-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时)
- 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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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运营费用
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服务费(如背景调查费)等,通过“主营业务成本-运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核算。-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营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账务处理:
代收代付款项处理
人力资源公司常涉及代收代付业务,需单独核算并确保资金安全:
- 代收款项:收到用工单位支付的员工工资、社保等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代收代付款项-XX单位 - 代付款项:向员工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保时,
借:代收代付款项-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
增值税:
- 劳务派遣收入按“现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可选择差额征税(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社保)。
- 差额征税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
-
企业所得税:
按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意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扣除限额。 -
个人所得税:
为员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税,按月申报并解缴。
财务报表编制
- 资产负债表:
“代收代付款项”作为流动负债列示,“应付职工薪酬”需细分工资、社保等项目。
- 利润表:
分项列示“劳务派遣收入”“人力资源服务收入”,对应“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运营费用”。
- 现金流量表:
区分经营活动现金流(如收到管理费、支付员工工资)和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
成本核算示例(表格)
以下为劳务派遣模式下人工成本归集示例(单位:元):
项目 | 工资 | 社保单位部分 | 公积金单位部分 | 福利费 | 合计 |
---|---|---|---|---|---|
直接人工成本 | 50,000 | 12,000 | 5,000 | 3,000 | 70,000 |
代扣代缴款项(个人) | 5,000 | 3,000 | 2,000 | 10,000 | |
总计 | 55,000 | 15,000 | 7,000 | 3,000 | 80,000 |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人工成本 70,000
其他应收款-代垫款项 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12,000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5,000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3,0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税 5,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保 3,000
其他应付款-代扣公积金 2,000
相关问答FAQs

Q1: 人力资源公司如何区分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的账务处理?
A1: 劳务派遣中,公司承担员工劳动关系,收入为管理费,成本需全额核算人工成本;人力资源外包中,公司仅提供服务,员工仍属用工单位,收入为服务费,成本主要为运营费用(如招聘费),税务上,劳务派遣可选择差额征税,外包则全额征税。
Q2: 代收代付资金在账务和税务上如何管理?
A2: 账务上需通过“代收代付款项”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与公司自有资金混同;税务上,代收代付款项不确认为收入,仅作为往来款项处理,但需保留完整支付凭证以备核查,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隐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