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七天内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往往因处于“试用期”或“用工初期”而对自身权益保障存在困惑,部分用人单位也可能借此推卸责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处于试用期,均不影响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核心在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的成立,而非工作时长,以下是入职七天内受伤的详细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理与证据固定

受伤后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措施,对后续维权至关重要。
- 立即停止工作并就医:无论伤情轻重,均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保伤情得到及时处理,保存好所有医疗记录,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检查报告等,这些是认定工伤和计算赔偿金额的核心证据。
- 现场证据收集:若条件允许,应尽量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记录受伤部位、现场环境(如地面是否湿滑、设备是否有故障等),并寻找目击者获取联系方式,目击证人的证言在工伤认定中可作为直接证据,帮助还原事故经过。
- 向用人单位报告事故:受伤后应立即向直属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口头报告事故情况,并在事后通过微信、短信等可留痕的方式补书面报告,明确说明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及伤情,确保用人单位知悉事故事实,若用人单位拒不接收报告,可尝试通过邮寄书面材料并保留快递凭证,或邀请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协助记录。
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的前提
入职七天内,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等理由否认劳动关系,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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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即使未签订合同,只要劳动者能提供以下证据,即可证明劳动关系:
- 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
-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禁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 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签到表、工作群聊天记录);
- 同事证言(需同事出庭作证或提供书面证言);
- 工作安排通知、工作任务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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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补偿:若入职七天内受伤时,用人单位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需注意,入职七天内未签合同不必然导致二倍工资,因法律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的“宽限期”,若工作时长不足一个月,一般不支持二倍工资主张,但劳动关系仍成立。
工伤认定流程:依法申请是关键
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需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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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入职七天内受伤,若符合上述情形(如工作中因操作设备受伤、在工作场所内因地面湿滑滑倒等),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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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及时限:
-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受伤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提出申请。
- 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或现场领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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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果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和劳动者,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待遇计算与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根据伤情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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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间待遇:
- 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保,由用人单位支付。
- 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但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者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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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待遇:伤情相对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伤残等级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以此类推,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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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的特殊处理: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全额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途径:协商、仲裁与诉讼的递进
若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方面存在争议,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协商解决: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和伤情情况,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证据。
- 劳动仲裁:协商不成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记录等材料。
-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不服的,可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用人单位的责任与法律风险
入职七天内受伤,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未转正”等理由拒绝承担工伤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计算),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特殊情形处理: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
- 非全日制用工:若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如小时工)入职七天内受伤,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仍可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订立口头协议,但劳动者仍需证明用工事实(如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
- 劳务派遣用工:若劳动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入职七天内受伤,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协助,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若劳务派遣单位未参保,由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入职七天内未签劳动合同受伤,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解答:入职七天内未签劳动合同,一般不能主张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才需支付二倍工资,入职七天内未签合同属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的合理期限,法律未强制要求在此期间必须签订合同,因此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但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从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
问题2:试用期受伤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
解答:试用期受伤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权利义务与正式员工相同,工伤认定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为依据,与是否处于试用期无关,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劳动者即可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标准不因“试用期”身份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