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旷工员工返岗时,企业需要通过规范化、人性化的流程平衡制度执行与员工关系维护,既要明确纪律要求,也要给予员工改进机会,避免激化矛盾,以下从返岗沟通、事实核查、处理决定、后续管理四个环节展开具体说明,并提供参考模板及常见问题解答。
返岗初期:及时沟通与情绪安抚
员工返岗后,HR或直属主管应在第一时间与员工进行正式面谈,核心目的是了解旷工原因、明确公司立场,同时避免员工因返岗产生抵触情绪,面谈前需准备《返岗沟通记录表》,提前梳理旷工事实(如旷工时长、未请假记录、工作交接情况等),面谈中注意倾听员工解释,避免单方面指责。
沟通时需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对事不对人,聚焦“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这一行为本身,而非否定员工个人能力;二是事实先行,出示考勤记录、工作交接清单等客观证据,避免主观臆断;三是留有余地,若员工因突发疾病、家庭变故等客观原因旷工,可先表达关怀,再明确制度要求,“公司理解您当时遇到的困难,但根据《员工手册》第X条,连续旷工3天以上需提交书面说明,我们希望您能补办手续,避免影响后续考勤评估。”
若员工存在情绪抵触,可暂停沟通,约定时间再谈,避免当场激化矛盾,沟通结束后,员工需在《返岗沟通记录表》上签字确认,HR留存书面记录作为后续处理依据。
事实核查:全面评估旷工原因与责任
返岗沟通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旷工事实的全面核查,重点核实三方面内容:
- 旷工原因真实性:要求员工提供书面说明(如病假需附医院证明,事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HR可通过电话核实、走访等方式确认材料真实性,员工声称“家人住院”,可联系医院核实就诊记录;若涉及虚假证明,需按严重违纪处理。
- 主观恶意程度:区分“无主观恶意”与“故意违纪”两种情况,前者如因突发疾病未及时请假、对请假流程不熟悉等;后者如无故缺勤、拒绝接听工作电话、伪造证明等,需在处理时体现差异。
- 工作影响评估:核查旷工期间工作是否造成损失(如项目延误、客户投诉、团队工作量增加等),由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影响说明》,作为处理轻重的参考依据。
以下为《旷工事实核查表》参考模板:
核查项目 | 核查结果(客观描述) | 责任人签字 | |
---|---|---|---|
考勤记录 | 旷工起止时间、天数 | 2023年X月X日-X月X日,连续旷工5天 | HR XXX |
员工书面说明 | 旷工原因、是否申请过补假 | 称“父亲重病住院,未及时联系主管” | 员工 XXX |
证明材料 | 医院诊断证明、缴费记录 | 诊断证明真实,缴费记录与日期匹配 | HR XXX |
工作影响 | 未完成工作项、是否交接 | 2份报表未提交,团队代工增加30%负荷 | 部门主管 XXX |
处理决定:分级分类与制度匹配
根据核查结果,结合《劳动合同法》及企业规章制度,确定处理方式,需注意:制度内容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员工公示,否则处理可能无效,常见处理分级如下:
首次/无主观恶意旷工(如旷工1-3天)
- 处理措施:口头警告+书面检讨+补办请假手续,要求员工提交《检讨书》,说明旷工原因及改进承诺,部门负责人可安排“一对一”帮扶,帮助员工熟悉考勤流程。
- 薪资核算:按旷工天数扣除当日工资(部分地方规定需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需结合当地政策),若因公司原因(如系统故障未收到请假申请)导致旷工,可酌情补发。
多次/主观恶意旷工(如半年内旷工累计≥3天,或单次旷工≥3天)
- 处理措施:书面警告+停职检查(1-3天,停职期间支付基本工资的80%)+绩效降级,停职期间需提交《改进计划》,明确后续工作纪律承诺,HR同步开展员工关怀,了解是否存在工作困难(如压力过大、对岗位不满等)。
- 制度依据:《员工手册》中“多次违反考勤规定”条款,需书面送达《警告通知书》,员工拒签的可通过拍照、录像留存证据,并邮寄至员工户籍地址。
严重旷工(如单次旷工≥7天,或年度累计旷工≥10天)
- 处理措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操作要点:解除前需再次书面通知员工,给予申辩机会;若规章制度未明确“严重旷工”标准(如天数),需结合行业惯例及岗位特性(如生产岗与文职岗差异),避免“一刀切”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后续管理:跟踪改进与风险防范
- 建立员工档案:将返岗沟通记录、检讨书、警告通知书等材料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后续晋升、调岗的参考,避免重复处理同类问题。
- 定期跟踪:返岗后1个月内,部门主管每周与员工进行1次简短沟通,了解工作状态;HR每月回访,评估员工对处理结果的接受度,必要时提供心理疏导或EAP服务。
- 制度优化:若多名员工因“请假流程复杂”旷工,可简化审批流程(如线上请假系统);若因“家庭突发情况”无法及时请假,可增设“紧急联系人”机制,允许事后补假,从源头减少旷工风险。
相关问答FAQs
Q1:员工返岗后拒绝签署《警告通知书》,如何处理?
A:员工拒签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效力,但需留存证据,建议由2名以上在场人员(如HR、部门主管)签字说明“员工拒签事实”,并通过邮寄(EMS备注“书面文件”)、微信发送(明确告知“拒签不影响制度执行”)等方式送达,同时保留邮寄签收记录或聊天截图,若员工仍不配合,可视为已送达,后续按制度执行处理措施。
Q2:旷工期间员工在外兼职,公司能否额外处罚?
A:需结合规章制度约定及兼职是否影响本职工作,若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兼职”,且员工兼职导致工作延误或泄露商业秘密,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解除合同;若制度未明确禁止,且兼职不影响本职工作,公司仅能按旷工规定处理,不能额外处罚,否则可能构成克扣工资或违法解除。